东莞事故认定仍有争议 掠过还是砸中篮协罚单暧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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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1:33 现代金报 |
“这个,这个……可能还要再研究” 以胡雪峰被砸证据不足为由,篮协对广东主场作出了1万元罚款的处罚。一些篮协领导在提及此事时,也都避口不谈,似乎“如此”处罚了广东队主场就能平息一切风波。 篮协的处罚通知处理得很具“艺术性”,细细读来,却有点不是味道。“2004-200 5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1月23日第30轮广东宏远-江苏南钢,当比赛进行到第4节3分54秒时,裁判员宣判江苏南钢队一队员犯规后,突然从观众席上掷下一矿泉水瓶,从江苏南钢队18号胡雪峰头上掠过,砸在场地内,3-4秒后胡捂头倒地,造成比赛短时中断,临场裁判员及现场保安及时对场上情况进行了处理。根据《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纪律处罚规定》规定,给予东莞赛区通报批评、扣发联赛经费10000元。”掠过还是砸中?篮管中心副主任胡加时表示,证据不足,处罚通知上肯定无法对“砸中”作出定性。 然而记者翻查《现代汉语词典》时却发现,“掠”的意思是“轻轻擦过或者拂过”,那么从篮协的处罚通知来看,矿泉水瓶的确和胡雪峰的头发生接触了,但轻轻擦过或者拂过又怎么会造成胡雪峰“头部外伤”(据东莞人民医院所作CT诊断书)?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这份诊断书早已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由南钢俱乐部传真给篮协了,仍旧如此判决,是不是令这份处罚通知含有不少“疑似”的味道? 当记者把这个疑点告诉胡加时时,胡加时一时语塞,沉默了一会后他诺诺道:“这事现在还有争议,我们可能还要再调查……” 但愿,胡所说的“可能”不是应付记者的台词。若真不幸如此,那么我们只能感慨:连这样恶劣的事实都不愿意花精力去调查清楚,准确判罚,又何谈什么服务球迷、服务媒体、服务赞助商? 现代金报 记者 史琳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