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CBA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讨论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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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16:33 新浪体育 |
中国篮球协会 2005年1月5日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篮球俱乐部职业化建设,促进CBA职业篮球联赛的健康发展,逐步实施中国篮球“北极星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间国际职业篮球发展的 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职业篮球改革的实际,特制定2005—2006赛季CBA职业篮球联赛俱乐部准入(以下简称“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步骤和时间、《准入办法》《准入标准》和《评估细则》。《实施步骤和实施时间》 (一)2004年3—10月,“俱乐部准备如果”调研阶段。 (二)2004年11月,“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棋草阶段。 (三)2004年12月,“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讨论稿)提交篮管中心中层干部及有关方面讨论。 (四)2005年1月5日,“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讨论稿)提交俱乐部投资人会议讨论。 (五)2005年1月下旬,“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讨论稿)报中国篮协审批。 (六)2005年2月,公布“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 (七)2005年4月30日前,“备选俱乐部”根据“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将需要申报检查的材料报CBA检查评估小组。 (八)2005年5月,CBA检查评估小组对递交准入申请的俱乐部进行检查评估,并将评定意见上报中国篮球协会审批。 (九)2004年6月,中国篮球协会公布评估结果及2005—2006赛季参赛队名单。 《准入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职业篮球极了不建设,规范职业篮球俱乐部标准,实施CBA职业篮球联赛俱乐部准入方案,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CBA职业篮球联赛(以下简称“CBA职业联赛)是由中国篮球协会主办的即将于005—2006赛季开始举行的中国男子篮球最高级别的职业联赛,它的前身是1995年开始举办的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 第三条:所有申请参加CBA职业篮球联赛的俱乐部必须承认并遵守《中国篮球协会章程》并服从中国篮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篮协”)的统一领导,与CBA职业篮球联赛最高管理机构即CBA职业篮球联赛委员会所常设的办事机构——CBA职业篮球联赛办公室(以下简称“CBA联赛办公室”)就所达成的参协议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中国篮协对俱乐部提出的涉及联赛重大问题的动议享有一票否决权。 第四条:所有申请参加CBA职业篮球联赛的俱乐部必须执行“准日标准”。 如俱乐部章程与“准入标准”不相符合,均应依此调整和修改。 第五条:为实施俱乐部准入方案,由中国篮协负责组成CBA检查评估小组,该小组在中国篮协和CBA职业联赛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中国篮协专职副主席担任,成员由中国篮协负责CBA职业联赛事务的部门领导3—5人、备选俱乐部代表2名、律师1名、会计1名组成。 第六条:2005—2006赛季是CBA职业联赛首次实行俱乐部准备如果制度的第一个赛季,参赛队伍为12支。 第七条:获准参加2005—2006赛季CBA职业联赛检查评估的俱乐部(以下简称“备选俱乐部”)为2004—2005赛季的14支参赛球队并加上北京奥神及2004年CBL联赛第2名东莞新世纪共16支球队。 第八条:2006—2007赛季和2007—2008赛季CBA职业联赛的参赛队伍数量原则上将控制在12—16支队伍。具体参赛办法另订。 第二章申报、评估、审批 第九条:CBA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将设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又细分为硬性指标和软性指标两部分。硬性指标有31条,不设分值,但是作为申请准入的备选俱乐部必须要达到的标准。软性指标有13条,设定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几个,75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软性指标在75分以上并且得分在前12位的俱乐部将获得2005—2006赛季CBA职业联赛的参赛资格。 第十条:2005年4月30日前,“备选俱乐部”根据2005—2006赛季CBA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将需要申报检查的材料报CBA检查评估小组,与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第十一条:CBA检查评估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备选俱乐部的申报材料后,在2005年5月,将负责对申请准入的“备选俱乐部”进行检查、评估,并将评估意见上报CBA职业联赛委员会和中国篮球协会审批。 第十二条:2004年6月,中国篮球协会公布评估结果及参赛俱乐部名单。第三章福则 第十三条:在俱乐部申报准入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中国篮协将予以严肃处罚,并取消备选或参赛资格。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篮球协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