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拒绝执行百万合同 福建女篮断粮俱乐部面临倒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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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1:53 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王敏 本报讯 本报昨天报道福建女篮“联赛中途断了粮草”一文后,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福建东海之星俱乐部总经理杨晓春和深圳国际体育管理集团的陈龙紧急约见记者,一方面表示了俱乐部的尴尬无奈,并带来了俱乐部和福鼎市体育中心有关方面的合作协议,说明事件经过;另一方面表示并不是他们失信于福建女篮,而是福鼎赛区拒绝合同执行。 100万合同出了问题 杨晓春总经理交给了记者一份当初和福鼎市体育中心就2004-2005赛季主场承办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上确定福鼎体育中心支付100万元给福建东海之星俱乐部作为买断女篮主场承办权和经营权的费用。福建东海之星俱乐部责任条款里主要的硬性要求为:提供不少于五场的福建电视台现场直播和不少于三场的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提供不少于九场的主场比赛。 在付款方式条款中要求福鼎市体育中心在完成协议及联赛下发联赛手册和日程后7天内支付俱乐部20万元;联赛开赛前支付20万元;逢2、4、6、8场次的比赛前各支付10万元;联赛结束后15日内支付余款20万元。 对于条款的执行情况,俱乐部表示体育中心完全没有按照合同执行,俱乐部只收到体育中心20万元,为此俱乐部也无法支付电视转播的费用,因此电视转播也无法完成条款的任务。 为什么会中途出现了拒付资金的问题呢?对此福建东海之星俱乐部总经理杨晓春说:“不是我们不付给队伍,而是由于福鼎市体育中心和我们的协议没有很好地执行,我们目前没有钱支付给女篮,我们将福鼎市冠名所得的45万元刚到账就先给了女篮,按照合同我们是该支付第二笔款项了,但是福鼎市和我们签的100万合同到现在只支付了我们20万元,我们俱乐部要运作,要费用,现在俱乐部都已经负债近10万元了。” 体育中心为何如此? 据福建东海之星俱乐部方面介绍: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出乎意料的是距离比赛不到20天时间,福鼎体育中心以招商不利为由,要求俱乐部、球队召开紧急会议,通过协商福鼎方面要求俱乐部承担体育中心招商广告销售任务中的25万元,其余支付俱乐部55万元,由体育中心承担25万,政府解决30万,这样将总合同款项100万元降到80万元。但是这个方案福鼎体育中心最后也没有落实。之后俱乐部和福鼎体育中心一再商量没有结果,到目前福鼎市体育中心支付了20万元(包括前段时间政府出资10万元直接给了球队),福鼎市体育中心以经营收效不佳拒绝支付,才造成了这次女篮“断粮”事件。 俱乐部还交给记者一份“关于福建女篮即将停赛的紧急情况报告”,说明这份报告是俱乐部在无奈的情况下呈交给福鼎市委领导的情况说明,将女篮面临的困境告知当地领导,以提醒女篮联赛面临无法继续进行。 俱乐部也面临倒闭 东海之星俱乐部方面表示,去年俱乐部亏损了近30万,今年由于合同的无法执行,俱乐部是严重的亏损经营,杨晓春告诉记者:“俱乐部今年没有收入,先期支付女篮的45万元的税收都是自己垫付的,而且俱乐部制作了广告,赛场布置、策划(不包括交通食宿)等费用达到了近10万元,所以目前俱乐部也是没有办法,如果最终无法解决,合作双方只能诉诸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