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协判刘炜禁赛加罚款 监督裁判知情不报也遭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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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7:25 新浪体育 |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2月3日,中国篮协传出消息,由于在上海西洋队和辽宁盼盼队的比赛中用脚踢对方球员。上海西洋队球员刘炜将被停赛一场,罚款一万元。对上海西洋大鲨鱼俱乐部也处以一万元的处罚,此外,当场比赛的技术监督和裁判员也将接受中国篮协的内部处罚。 以下是处罚通知全文—— 各赛区、各参赛俱乐部: 2004-2005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12月1日第八轮上海-辽宁比赛中,当比赛进行到第4节11分02秒时,上海队8号刘炜持球进攻,在突破中与防守他的辽宁队18号队员张庆鹏发生身体接触,双方摔倒在地。此时,刘炜极不冷静地采取报复性行为,抬脚将正在站起的张庆鹏踢倒(裁判员没有进行判罚),造成比赛中断,影响极坏。 根据《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九条之规定,给予上海西洋队刘炜罚款20000元(其中个人10000元、俱乐部10000元),停赛1场的处罚。 临场裁判员对此过程的判断明显失误。事发后,当场比赛监督、技术代表知情未报,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将给予比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员内部停赛的处罚,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传真至篮管中心竞赛部(010-67174909)。 此通知请在赛前联席会上传达。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