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新版罗德曼”臭名昭著 喜欢尝鲜频换球衣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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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1:11 信息时报 |
新版“罗德曼” 阿泰斯特1999年被公牛选中,但真正成为明星级的球员还是从2001年加入步行者队开始的。虽然阿泰斯特拥有平均每场接近20分的得分能力,并且是步行者队中仅次于小奥尼尔的第二得分点,但是使他在联盟中声名鹊起的并不是他的进攻,而是他出众的防守能力。阿泰斯特平均每场接近2次的偷球使他变成小前锋位置上的鬼见愁。 不过凶狠的防守虽然使他得到教练和队友的信赖,但是也让他得罪了不少人。很多明星级的球员和NBA球评家都觉得他的球风过于肮脏,破坏了球赛的美感。加上阿泰斯特在球场上总是脾气火爆,态度嚣张,所以他在球场上的臭名声与大虫罗德曼相差无几。 不过阿泰斯特似乎不会介意人们将他和罗德曼相比,在新赛季里他将舍弃原有的“23”号球衣,改穿“91”号。在NBA,只有一个人披过这个号码——丹尼斯·罗德曼。阿泰斯特正是为了纪念这位狠辣的篮板王。“很多人喜欢罗德曼作为球员的样子,但不会仿效他场下的样子,”阿泰斯特说,“我是其中一个,我喜欢看他在场上打球,像个角斗士,但不是他踹摄像人员的样子。”不过这次他因为出唱片而影响比赛恶劣程度已经不输罗德曼了。 阿泰斯特出道以来,频繁换号,原因无它,就是喜欢尝鲜。刚开始打球时,他在大学里和初进NBA穿“15”号,那是因为他父亲高中时穿着“51”号;前两个赛季,他开始怀念老公牛的夺冠功臣,先穿上了乔丹的“23”号;这个赛季,轮到了怀念罗德曼。他还琢磨着要穿约翰·帕克森的“5”号和史蒂夫·科尔的“25”号。冯爱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