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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飞人乔丹的双重价值 扣篮者在想像中飞翔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19:18 《篮球》

  扣篮者:在想像中飞翔

  文/张博

  扣还是不扣?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扣篮作为一项进攻技术,大大提高了男子篮球的观赏性;而扣篮作为一种自觉的文化,至今却仍限于美国本土。现在,在世界范围内,扣篮在比赛中的使用频率、方式业已成为左右地域篮球文化的重要因素。

  扣篮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态度。对待扣篮的不同态度在不同地域、群体间迅速分化,而最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在亚、欧、美等地的篮球比赛中所展现的迥异风格。

  J博士的行为艺术

  扣篮作为一种进攻方式,之所以能够被人发明并延续至今,原因十分简单,即对于身高臂长弹跳好的家伙而言,飞身直接把球塞进篮筐显然比投篮或者上篮更具准头儿,而且只要你跳得足够高,灌篮入筐无需太多训练就可以近乎百发百中。因此,扣篮作为一种“偷懒取巧”的技术动作在长人间迅速推广普及。任何事物,一旦普及到泛滥的地步,都会在受众间衍生出与其相关的精神、文化。扣篮从一个新生的技术动作进化为一种篮球文化的代表,正是由其固有的特性决定的,那就是“直接”和“劲爆”。

  把皮球弄进篮筐,最简单的逻辑就是用手直接将球塞进,因此扣篮的直接性集中体现在创意的简约,而一泻千里的强悍劲道又赋予了扣篮劲爆的感官冲击力。这种粗犷的简约精神正是所有对抗性的男子运动所共通的迷人特质。

  人类的想像力总是无穷无尽,当把球扣进篮筐这一结果被确定之后,扣篮的具体方式就渐渐成为人们不断思索和试验的课题,花式扣篮应运而生。有趣的是,花式扣篮的萌芽并非根植于NBA,而是在美国的街头篮球场和ABA。与早期的NBA相比,ABA曾是一个极度张扬球员个性和比赛观赏性的篮球联盟。对ABA而言,篮球比赛的娱乐性正是与NBA分庭抗礼的锐利武器。至今仍然如雷贯耳的飞人鼻祖“J博士”朱利叶斯·欧文当年从大学里跑出来投身职业篮球时,就是效力于ABA联盟。事实上,在正式被NBA吞并之前的几年,惨不忍睹的经济状况已经把ABA联盟推向弱势群体角色,甚至已经濒临街头篮球长期以来所处的低微地位,就此而言,花式扣篮作为一种刻意张扬的进攻手段,本身蕴含着向体制宣战的叛逆精神。

  或许,像朱利叶斯·欧文这样的扣篮先驱注定成为水泊梁山的好汉,从草莽英雄走向被体制收容的“悲剧”。在ABA混了5个赛季之后,欧文早已把各路花式扣篮练到炉火纯青的境界,在1976年,J博士转投NBA,继续他那惊世骇俗的飞行表演。

  如果把行为艺术简单地理解成夸张的表达欲望和与众不同的反叛精神,那么,“J博士”欧文无疑是最早把扣篮演化成一种行为艺术并带到NBA赛场的人。在1984年全明星周末,NBA举办了首届扣篮大赛,当时有“J博士”欧文、拉里·南斯、多米尼克·威尔金斯等9位扣篮先行者报名参赛。虽然“J博士”在决赛中因失误而屈居亚军,让太阳队的拉里·南斯掠走了NBA首届“扣篮王”,但当“J博士”在比赛中完成那记从罚球线起跳滑翔扣篮之后,就再也没人关心到底是谁捧走了“扣篮王”奖杯,一束无比耀眼的光线刺入人们眼帘,沿着这道亮光望去,飞翔已不再是人类千百年来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因为人们已经亲眼见证了同类的翱翔。

  时光飞逝,当J博士那一代飞人渐渐老去收起飞翔的羽翼之后,诸如转体、背扣、大风车式、战斧式、罚球线起跳等花式扣篮的主要方式都已经被成功研发,留给后人的,更多的只是模仿和改良。

  对前人经典动作的反复模仿无疑会令扣篮艺术中至为重要的想像力逐渐丧失殆尽,因此花式扣篮向来有立志求新拒绝重复的倾向。然而进入80年代,花式扣篮已经日臻成熟,在篮筐与地面3.05米的固定高度间人们几乎已经穷尽了所有想像,横空出世的扣篮方式似乎不再可能出现,至此,扣篮艺术步入改良时代,其宗旨也由原来的发明想像演化为无限超越和自我证明,其中的代表人物则为迈克尔·乔丹、多米尼克·威尔金斯、德雷克斯勒以及后来的文斯·卡特。

  乔丹的双重价值

  有目共睹,今年全明星周末的一二年级新秀挑战赛被一帮土生土长的美国小鬼彻底瓦解成一场肆无忌惮的花式扣篮表演赛。在众多国际球员面前,詹姆斯和安东尼用没完没了的空中接力和大力灌篮发起了一场舍我其谁的球风暴动,他们用狂想式的扣篮风潮奠定比赛的基调。在他们的带动下,所有内心充斥着表现欲望的孩子们都玩得很尽兴,全场演出23次大灌篮。

  那是一场完全展现灌篮文化以及自娱精神的比赛,与胜负、功利无关。先发出场的姚明绝大多数时间只是坐在场边,微笑着旁观一群孩子们咋咋呼呼地搞各种“飞行”试验。

  事实上在亚洲,姚明早就被奉为最擅大力扣篮的内线巨鳄,去年亚锦赛与日本一役,姚明就足足在对手头上重扣9次,震得对手丢盔卸甲。然而在NBA,“扣篮”远非搜索姚明的关键词。

  关于花式扣篮,姚明说过一句很值得玩味的话:“这不是我的方式,美国球员把扣篮当成一种表演,而对我来说扣篮只是一种得分手段。”此语作为姚明扣篮之我见,已经非常准确,但如果放眼整个亚洲篮坛,则应改为“扣篮只是一种不必要的哗众取宠的得分手段”。关于亚洲球赛为何不强调扣篮秀的问题,最冠冕堂皇的说法不外乎“东方文化之含蓄内敛使然”。

  与之暗合的是,欧洲也以文化血液中的贵族气质之名长期将扣篮文化摒除于篮球比赛之外。过于斯文优雅的球风,曾令篮球运动在大片的欧洲领土上被曲解为女子运动。诺维茨基回忆起儿时的打球经历时就曾说:“小时候,在我的家乡,篮球被公认为一项文弱的女子运动,男孩打篮球会被别人嘲笑。”而无论在亚洲或者欧洲,对扣篮文化的刻意忽视都对当地的球迷造成了一种严重的伤害,因为这大大折损了篮球运动中所蕴含的征服快感、表现欲以及人类关于飞翔的古老想像。如果从来都只是将球轻轻的抹入篮筐,不过是实用主义篮球的一厢情愿,而并非观众的真实渴望。

  绝大多数中国球迷,最初都是从迈克尔·乔丹的扣篮中攫取到仰望飞翔的快感,他是将扣篮的表演性和得分功用完美融合的飞人。

  在迈克尔·乔丹的传奇职业生涯当中,曾有过无数经典的扣篮场面。而乔丹对整个扣篮艺术发展所带来的重大影响,则是双重的,一方面关于扣篮的想像力和美学意义,另一方面则关于扣篮的实用性。

  乔丹凭借自己超人的体能和近乎完美的身形将扣篮艺术提高到一个全新的美学层面。1985年,还是“菜鸟”的乔丹就在全明星周末扣篮大赛首次亮相,在半决赛中以总分第一的身份与威尔金斯在决赛中狭路相逢,但由于在决赛中表现失常,与“扣篮王”失之交臂。

  第二年由于伤病,乔丹没能参加扣篮大赛。1987年,伤愈的乔丹终于再次报名参赛,与德雷克斯勒等人角逐扣篮王。而乔丹在那届扣篮大赛上的惊艳演出,业已成为扣篮史上无法磨灭的经典。其中最经典的两扣当属“亲吻篮圈”和罚球线起跳大灌篮。

  那一扣之所以被人叫做“亲吻篮圈”,是因为它需要扣篮者助跑后从篮筐一侧起跳,在滞空时身体横向飞行,向篮筐俯冲,而在头几乎要“吻”到篮圈时,倒手抡臂灌球入篮。“亲吻篮圈”作为乔丹的杀手锏,在半决赛和决赛上表演两次,均获满分,它在展现乔丹绝佳运动协调性的同时,更是凸现了乔氏扣篮的劲爆美感和浪漫气息。与颇具创意的“亲吻篮圈”不同,乔丹从罚球线起跳的扣篮则旨在展现自己无与伦比的飞行续航能力和不断超越极限的欲望。毫无疑问,这一扣篮在创意上脱胎于J博士先前的经典,但在技术环节上做了重大改进,即将J博士的持球助跑改为运球助跑。显然,这大大增加了扣篮的难度,但乔丹在罚球线起跳后在空中飞翔的轨迹比当年的J博士更加高远,并在最后一扣时更具张力。后来,当摄影师事后剪切记录这一扣篮全过程的影片时,骇然发现在任意瞬间将画面定格,乔丹飞行的身形都近乎完美!

  记得某著名网站曾做过一次关于“谁是天下第一扣篮艺术大师”的民意调查,结果乔丹一人独揽73%的选票,远远高于他人。显然,单就表演性扣篮的成就而言,卡特和威尔金斯并非远在乔丹之下,而乔丹之所以大受偏爱,或许因为乔丹同时也是迄今为止将花式扣篮与实用主义篮球两者结合得最好的球员。众所周知,乔丹职业生涯早期中远距离投篮糟糕透顶,甚至在前四个赛季三分球命中率从未达到过20%,而乔丹的总投篮命中率却始终保持在50%上下,原因不言而喻。

  就像“魔术师”约翰逊能令花式控球与职业比赛完美融合一样,乔丹也是一个天生就知道怎么利用华丽扣篮换取比赛胜利的鬼才。如果说科比、卡特在比赛中的扣篮更近乎一种少年的张狂,乔丹的扣篮则更像是一个王者的暴戾。跟乔丹同一时代打球并非最大的悲哀,而挨过乔丹当头扣杀的,才实在有些痛不欲生。比如尤因就不忘前耻,如今当了教练还时常训诫爱徒姚明:要像个男人!要多在别人脑袋上扣几个才爽!

  卡特的极限

  文斯·卡特当年访华时,曾有记者问:“你最渴望完成的一个扣篮动作是什么?”卡特不假思索地回答:“前空翻后双手灌篮。”

  这恐怕是一个能让所有传统球员瞠目结舌或者不屑一顾的答案,但这也正是文斯·卡特的非凡所在——对超越极限的炙热渴望和无尽想像力。

  假如问一个老派的中国球员为什么永远只是“僵尸”跳投,而不试着扣扣篮做做秀,一种样板式回答是:我也想做秀想扣篮,可我就是传统体制下培养出来的,你让我花哨我也花哨不起来呀。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让人感到十分悲哀的回答,仿佛是传统的训练机制剥夺了一个人去自由享受篮球的权利。而事实上,你的动作究竟花不花哨完全是另外的问题,重要的是,只要你有秀一下的欲望,就应该试着来个风车灌篮,即便皮球最终会被扣飞。

  球场上的华丽只属于有激情和想像力的人,1.70米的NBA扣篮王“小土豆”韦伯和我们的阿的江、马健当年奔袭球场时的情景,多年后我们仍能历历在目,也绝非因为他们的扣篮或者传球真正花哨到了“飞人”卡特、“魔术师”约翰逊的地步。他们的与众不同,即在于他们曾在球场上真正的释放激情。

  乔丹、威尔金斯、德雷克斯勒、坎普、韦伯等人纷纷退出之后,每年一度的扣篮大赛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1996年布伦特·巴里的表演姑且可以算作一次白人飞翔宣言,而1997年科比·布赖恩特的称王则实在乏善可陈,加之劳资纠纷,扣篮大赛停办,直到2000年卡特携着人们对扣篮艺术的最后一丝冀望姗姗到来。

  历史已经证明,在几乎所有扣篮方式都已被前人穷尽的情况下,“飞人”卡特的出现本身就是一个绝无仅有的奇迹。在2000年扣篮大赛上,卡特的风车灌篮和滞空倒手灌篮都堪称扣篮史上的至尊经典,如果那记罚球线起跳双手扣没有踩线的话,甚至会让J博士、乔老爷备感汗颜。

  卡特的扣篮之所以足以拂去历史的尘埃,开创崭新的后飞人时代,其必备的条件是他那如外星生物般神秘的身体。很多人认为,单就身体素质而言,卡特比NBA历史上的所有扣将都更合乎一个完美飞人的标准,没有人能像他那样,在飞翔时身体的所有部位都凸现出剑拔弩张般的张力。

  非凡的身体赋予了卡特藐视一切固有飞行极限的资格,或者说,文斯·卡特本身就是一道极限。

  卡特在赛场上最经典的一次扣篮演出莫过于悉尼奥运会1/4决赛时,面对2.18米的法国中锋威斯的冲天一扣。当时卡特抢断成功运球朝篮下狂奔,当面对对方中锋的站桩式封堵时,所有人都以为他会选择分球,却只见卡特脚下一味提速狂飙,人们又以为他是要突破造犯规,但当2.18米的魁伟身影几乎要将卡特完全笼罩时,人们竟看到卡特骤然展开天使之翼,选择了飞翔……

  直到比赛结束很长时间,威斯仍然不能完全平复自己的神志。在他的记忆里,与卡特“合作”的这次演出,只剩下一些支离破碎的残片:卡特“自杀”似的狂飚着奔向自己、在行将粉身碎骨的时候纵身腾空、随后眼前一片晕眩,最后是背后“哐”的一声巨响。

  没错,那是飞身掠过一座高耸的山巅然后将球扣入篮筐的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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