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男篮贿赂案相持不下 张骅伟手中还有“人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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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10:32 体坛周报 | ||||
记者苏群7月24日报道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鞍山训练基地前负责人张骅伟指控东方男篮贿赂CBA裁判一事,双方紧锣密鼓摆开了战场。张骅伟说,他准备于今天(25日)上午向上海当地公安局正式举报。而东方俱乐部认为“张骅伟是诬告”,并决定对张骅伟提起名誉诉讼,而且东方男篮派出了强大的律师阵容,向媒体散发了张骅伟涉嫌犯罪和法庭败诉的具体材料。至于中国篮协,中心主任李元伟接受采访时说:“他对此事不知情,也不便发表看法。” 24日,北方某媒体披露“张骅伟举报东方男篮10万元贿赂裁判”。本报记者获悉后,电话找到了正在上海的张骅伟。张骅伟说,在2000年CBA联赛东方男篮与广东队的一场比赛中,东方男篮向他借10万元贿赂裁判,他已经于24日下午到徐汇区检察院举报了此事,但检察院只受理政府机关的举报案件,“他们告诉我如果东方是有限责任公司,就应该到公安局经侦处举报,而不是检察院,”张骅伟说,“我会在明天上午9点至9点半到徐汇区公安局经侦处正式举报,我已找到地方,在天钥桥路。” 与此同时,东方男篮俱乐部召集律师紧急磋商,请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出具了张骅伟涉嫌犯罪的“情况说明”,同时附上了徐汇区法院对张骅伟的舅舅王景生诉东方俱乐部欠款50万元一案败诉的判决书,张骅伟是此案的“第三人”。东方俱乐部在措辞严厉的声明中说:“张骅伟以向媒体抖猛料的方式,举报东方篮球俱乐部10万元贿赂裁判,对此,律师严正声明:东方篮球俱乐部从来没有贿赂裁判。”声明表示东方队已经决定对张骅伟提起名誉诉讼。” 张骅伟正是因为在此案中被传唤出庭才到了上海。他对本报记者说:“2000年的3月份吧,时间我记不太清,如果有赛程表我就清楚了,当时我带一帮小孩在杨浦体校冬训,李耀民(东方俱乐部总经理)把我叫到办公室,让我带上20万元汇票回鞍山,给他弄10万块钱来,说要打点裁判。他说主场与广东的比赛太重要了,如果赢不了,到广东肯定输。我回鞍山后,他们催得急,我就让我舅舅(王景生)先给他弄了3万块钱,差不多三天后我带了10万多块钱赶到上海,先还了3万给我舅舅,然后给李耀民带去7万。” 张骅伟还说,按照协议东方俱乐部每年应给鞍山俱乐部20万经费,但那年鞍山除了得到那20万元汇票之外,又得到了另外10万元汇票,“实际上那10万元我是用现金还给他们了。” 对于是否有证据,张骅伟说:“当然有,我不是回避,而是现在不方便讲。”问他是什么样的证据,他坚决地说:“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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