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官司引来大腕热评 徐济成苏群黄健翔各抒己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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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21:05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2003年6月6日下午,青年体育报社在中国青年报社中青记者之家饭店举办了“运动员个人价值的市场开发和规范”研讨会,与会专家从眼下的姚明状告侵权案说起,讨论范围涉及了体育产业、运动员肖像权归属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部分会议发言: 徐济成:我是运动员出身,打过篮球,后来就和这个运动项目结下了不解之缘。也是国家的培养才有了我今天,实际上也就是大家说的“傻大个”(先前有专家引用民间谈话:“如果没有国家的培养,你姚明不过是个“傻大个””)。但从这件事情上,我觉得,中国人都是情、理、法,先是大家都是哥们,好说;实在为难了,就开始讲道理;最后不得已撕破脸皮。而美国人则相反,他们是“法、理、情”这么一个顺序,一切以法为先。我和姚明是好朋友,而可口可乐长期赞助世界体育事业,从这件事情上,我个人不希望看到一个鱼死网破的结局。这件事的当事双方都是好人,这件事的产生有它的特定背景,所以在谈论这件事的时候我们不能仅仅单纯地从法律的角度来谈。刚才有人谈到姚之队诉可口可乐商业偷袭行为,我看双方有点斗气的成份,都为了一个名,为了一口气;我是希望双方能够和解,此事最终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苏群:刚才专家也说了,体育局505文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那样一个情况下它出台的,你又不能说他没有一点合理性。虽然其中一些措辞的确不恰当,比如说国家队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归国家所有,但是,以今天的标准去看昨天的现实,是不是有些苛求呢?那么我要问了:篮协没有权利使用姚明肖像权是不是?而百事可乐又无权让姚明在可乐瓶上穿着国家队队服,是不是?这就是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姚明我很熟,我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本份的年轻人,他才22岁哎!而站在他本人身后的是一个强大的经纪人团队,该团队在目前中国体育界是最强的。 黄健翔:我是又不懂法又不懂篮球(笑),但我知道,罗纳尔多个人签的是耐克,而他转会到皇马后,还是得穿上其它品牌的球衣;有些运动员因为国家队和俱乐部队签的不是同一个赞助商,所以代表国家队比赛时不得不把原先球鞋的商标用胶布蒙住。类似的情况在国际体育界相当普遍,将来我们会有更多的姚明;这场官司迟早会到来,不要喊什么国家利益,口号代替不了法律,你说没有国家培养就没有姚明的今天,那人美国人还说没有我们美国就不会有你乔丹呢。 法律专家舌战“可乐官司” 为姚明肖像权案探深浅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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