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能较顺利地“混”入NBA的主流圈子,不仅归功于他的身高和不俗的篮球技能,同时也得益于他独特的个人魅力和出色的外交能力——
“CanyouspeakEnglish(您能说英文吗)?”现在,如果有哪位美国记者冒然地问NBA状元秀姚明这样的弱智问题,其他记者要么将他视为门外汉或新来的,要么就当他是神经病。因为,大多数采访NBA的记者都与姚明成了哥们。
最近,姚明在篮球场上的表现越来越好,媒体给他造的声势也越来越大。从某种意义上说,姚明能较顺利地“混”入NBA的主流圈子,不仅归功于他那2米26的身高和不俗的篮球技能,同时也得益于他独特的个人魅力和出色的外交能力。有媒体评论,看姚明待人接物,很难想像他仅是一个22岁的大男孩,他应该去当“大使”。
绰号的故事
姚明没到火箭队前,弗朗西斯是队中的头号球星。在NBA,“大牌”具有吸引摄像机和录音话筒的高强度磁力,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记者如影随行。当大牌不易,甚至在更衣室和厕所内都要迎接记者们“渴望”的眼神。但是,当姚明来了之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姚明成了媒体的“大熊猫”,而弗朗西斯则差不多快成“历史”了。换个位置替弗朗西斯想想,他心情不好也是可以理解的。
打翻“醋坛子”的弗朗西斯想法设法进行“报复”。他采取的手段是给姚明起绰号。新赛季开始后,姚明在头几场比赛中表现不佳,弗朗西斯把姚明的名字断章取义,称之为“MINGDYNASTY”,意指“明王朝”。这个绰号颇有讽刺意义,姚明寸功未立,敢叫“王朝”?其实,弗朗西斯自己也有绰号,人们都叫他“特权”,但他很不喜欢。
但姚明表现得很平静,他说:“弗朗西斯愿意起绰号就让他起好了,这让我感觉火箭队已把我当成了他们的一分子。”不过现在,“特权”对姚明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他在场上把越来越多的机会让给姚明。他意识到,与其嫉妒别人,还不如合作。看来,姚明已凭借自己的能力征服了“特权”。不久前,弗朗西斯还在自己开的时装店中给姚明做了一件长长的外衣,并极夸张地绣上“DYNASTY(王朝)”几个大大的英文字母。
和老记们共舞
学会与新闻媒体打交道,是每一个NBA球员的必修课。记得姚明在火箭队的首场比赛结束后,问自己的翻译派因:“我们球队的大巴车在哪里?”派因当时只觉得大脑嗡的一声,像是被人用棍子击中头部:“大巴?对不起,哥们,你得先到新闻发布会见记者。不然,您在首场比赛亮相后立即消失,会闹出人命的。”
姚明很聪明,初到美国时,他在接受采访时一般都通过翻译来回答问题。但他的英文水平有多高,ESPN体育频道记者布什尔评论得很中肯:“别看大姚总带着一个翻译,但我们提的问题他都能听得懂,别忘了,这小子从14岁就开始学英文了,他懂的东西超出我们的想像,只是他不说出来罢了。”姚明也许将翻译当成一道屏障。
火箭队总经理波斯特鲁斯对姚明与记者打交道的能力颇为赞赏,他说:“巴克利、乔丹、希尔等巨星初涉NBA时也吸引了许多媒体的注意力,但他们处理得很得体,姚明做得也不错,他很聪明、幽默,又能与媒体保持适当的距离,吊足了老记们的胃口。”
美国人把球星与媒体的关系比做跳交易舞,是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现在,姚明的舞步已驾轻就熟,即便是花样百出的怪问题,姚明的回答也总是恰如其分,还不时加上一点自己的小幽默。就为能尊重记者这一点,一群在NBA一线战斗的记者与姚明交上了朋友。姚明特有的坦城和平易近人使这些经常受气的老记们感到很温馨,转过身来,他们就将溢美之辞毫无吝啬地加到姚明身上,使“小巨人”的人气越来越旺。赵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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