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姚明在和小牛队的比赛中拿下了30分,第二天我就在网上听到了改编自《球迷之歌》的《姚明之歌》,起初我还以为是国内的哪个爱国球迷搞的行为艺术,仔细听了几遍,觉得不像,中国人唱英文歌,没这么标准的。后来经过求证,确实是美国佬特意为了姚明而创作的一首歌。可见在偶像崇拜方面,美国人一点都不比中国人差。网上的球迷乐开了花,中国人什么时候受到过美国人的如此这般重视呢。在姚明18分助火箭拿下了乔丹的奇才队后,包括体育网站在内的中国球迷和媒体一致打出标语:姚明战胜乔丹!乔丹时代结束明王朝走
来!这个初冬,真是城头变幻大王旗呀!这些字看得我心惊肉跳的。
包括其他一些球迷说姚明要如何取代奥尼尔成为NBA内线的统治者,我也都能理解,毕竟都属于体育范畴的。但是,某些球迷的做法确实是很有想像力的,意料不到。比如一个身在美国的网友撰文,洋洋洒洒好几K,其中心思想是:姚明代替了中国空军,在美国的几个城市利用高空优势进行轮番轰炸。另一个上海的网友更是从国家和种族的高度概括姚明:姚明代表的不光是篮球,还代表了中国人甚至黄种人未来20年的光荣和理想。
这两个网友是天生具有幽默感,前一个是恰当地利用了容格先生的精神原型说,后一个则是从“小我”中见“大我”,他们对姚明的热爱让我想起了王小波先生的杂文《苏东坡与东坡肉》:“古时候有位书生,自称是苏东坡的崇拜者。有人问他:你是喜欢苏东坡的诗词呢,还是喜欢他的书法?书生答道:都不是的。我喜欢吃东坡肉……东坡肉炖得很烂,肥而不腻,的确很好吃。”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但是非得钻牛角尖,凡事上纲上线,逼得大家以国家和民族的名义来附和你,就有点承受不住了。体育是啥,就是供人玩耍供人娱乐的,姚明再坚强,也受不了如此沉重的道义和责任。我们总是说,美国人对中国人有偏见。但是从美国人对姚明的热爱程度,美国各大媒体的摄像头和麦克风紧追着姚明不放,到底偏见何在?倒是我们自己要好好想想了,是不是我们对人家有偏见?好好地打篮球,非得整出个空军来?姚明现在20多岁,20年后,姚明是个40多岁的中年男人,中国人和黄种人的光荣和梦想就是一个40多岁的两米二几的中年男人?
-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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