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离开丹佛了,突然对这座宁静安详的小城有了一种异样的好感,出来乍到时的那种荒凉与落寞已经淡淡地逝去。第一次知道丹佛的名字,是小时候看了动画片里那只恐龙才记住的,可真实的丹佛最后带来的感觉并不比那只可爱的恐龙差多少。
喜欢一座城市,最直接的原因是喜欢这里的人们。和这里的人打交道多了,就会发现他们的可爱之处。我在百事中心球馆时,那里每个人都脸带微笑,无论是否与我相熟,都会
道出一声“HELLO”,而一旦我有任何不明之处要请教,他们总是会详细地告诉我如何如何处理,如果自己不知道,还会打着手机满世界地找别人询问。
走在丹佛繁华的商业街上,也能感觉人们的友好,点个头,微笑一下,都能让自己的心里充满阳光。听着盘踞在街头,弹着吉他放声歌唱的流浪艺人,看着旁边踩着滑板,溜着大狗的黑人,会有一种感觉:这样的日子也挺不错。
在旅馆里和一位黑人哥们聊天,他从圣路易斯过来丹佛找工作,“告诉你吧,丹佛的经济在全美都排得上号,到这里来工作薪水可不少,虽然这里没有纽约,洛杉矶那么大,但人们都生活得很不错。”这位黑哥们也是一个篮球迷,而且是铁杆的湖人球迷。“我爱死沙克和科比了,不过沙克的大脚趾可真是一个问题。”更难得的是,他对姚明也颇有几分了解,“休斯敦选他可真是选对了,我知道他是个大个子,肯定能给火箭队带来利益。可惜我还没有机会到现场去看他打球。”我赶紧安慰他:“姚明下赛季就在NBA了,到时候他来丹佛打比赛的时候,你不就能买票去看了?”他咧嘴一笑:“是啊,到时候我肯定会去看的。”
他还向我问起了王治郅的事情,看来这真是一位地道的篮球迷。“告诉你,穿过那条街,往左一拐,就有一个露天篮球场,什么时候我们一块去打球吧。”他热情地邀请我。当我告诉他我得工作时,他露出了惋惜的表情,“唉,有点可惜。不过你能整天看着中国队,也挺快活的,我得花钱才能看一次呢!掘金队又不是什么强队。”说完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丹佛的人们就是这么简单与淳朴,一个眼神就能让你和他交上朋友,很想再去百事中心看一看,和那里新认识的朋友道个别,但时间不再允许了,希望有一天,能回到这里,再感觉一番这座小城的温暖气息。沈知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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