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和北京东景投资管理公司盗用签名致使自己无缘参加今年的全国职业篮球联赛,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篮球名将马健日前将奥神俱乐部和东景投资管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0万元。日前,朝阳法院已正式立案。
马健称,1998年至2000年赛季,马健曾受聘于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并为该俱乐部进行职业比赛。但在2000年赛季中,俱乐部以其在比赛中发挥欠佳为由将其除名,并停发
了他的工资福利,剥夺了其上场打球的权利,此后其与俱乐部再无联系。
2000年7月,马健与上海东方职业篮球俱乐部签订了聘用合同,准备为该俱乐部打2001年赛季的职业比赛。但当东方俱乐部将马健作为本俱乐部球员向国家篮球管理中心注册后,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也将其作为2001年赛季的球员注册,并提供了一份盗用马健签名的运动员服役合同书。正是由于这份虚假的合同书,最终导致马健不能履行与上海东方俱乐部的新赛季服役合同,无法得到相应的报酬与福利,从而蒙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马健认为奥神俱乐部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故要求30万元的经济赔偿。(杨永辉、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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