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身为“自由人”的马健和上海东方男篮是你情我愿,一拍即合。但实际上,所谓的好事多磨,这次也不例外。问题的关键在于,马健“自由人”的身份还不是百分百的,为此他并不排除和北京奥神对簿公堂的可能性。
一方面,从去年12月20日开除马健之后,在媒体的穷追猛打之下奥神不仅默认了这一事实,同时还停发了马健的工资,一直到现在。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只要是三个月以 上没有发工资的,就可视为雇佣方自动解除双方的雇佣关系。
另一方面,奥神和马健之间原本就没有按“游戏规则”办事。也就是说,从1997年加盟奥神以来,除了最初在一份注册表上签过名外,马健从未在任何合同上签过字!马健说:“我们当初因为觉得李苏这人不错,所以和他实行的都是‘君子协定’,即没有合同的雇佣关系。”由于从1997年至2000年底,马健始终代表奥神出战,也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同时也得到了中心方面不应有的默认。但是,在去年年底开除马健之后,奥神至今没有向国家篮管中心提交过注销马健奥神球员身份的证明,并已在中心规定的新一年度球员注册期限(10月25日)前递交了队员名单,马健的名字赫然纸上!这无疑为上海东方男篮和马健之间的合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对此,马健表示,将尽快解决和奥神之间的纠纷。马健上个月专门在北京聘请了一位大律师,后者也在昨天抵达太仓,和马健、东方俱乐部进一步探讨解决的办法。从事实来看,马健的嬴面很大。
由于篮管中心在球员注册方面历来规定:必须有俱乐部、球员双方签字的合同影印件、球员照片,才能为该球员注册。所以,早在今年7月和马健签订合同的上海东方俱乐部,自然比从1999年起就没为马健有效注册过的奥神,更有权获得马健的注册权。(本报记者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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