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谁都清楚,允许国家队被冠名的,只有篮管中心。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心有关负责人,但他们说:“这事儿是由中体经纪推广公司具体操办的,你问他们去吧。”
中体经纪推广公司是国家体育总局所属的“中体产业”下的一家子公司。在去年和篮管中心签约之后,他们获得了国家队的商业经营权,专门负责推广和包装国家男篮。
该公司负责人孙利平就国家队被冠名一事解释道,他们代表国家男篮和丰原所签订的那份合同,从今年4月开始。这么做,可以吸纳更多的资金,为国家队创造更好的条件。而这一权力,是包括在他们和篮管中心签订的合约之中的。他说:“我并不知道国家体育总局对这一方面有什么明文规定,但我们和中心有约在先。既然他们已经将这一权力下放给我们,我们只需上报中心知道就可以了。再说,关于我们和丰原谈合作的整个过程,中心方面都十分清楚。”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则表示:“国家体育总局就这一方面好像并没有明文规定。中体经纪推广公司的确就此事上报过中心,中心方面也同意了。”但中心内其他部门的负责人私下里纷纷表示,这一做法,实在有损堂堂一支国家队的名誉。
这不禁令人想起前一阵子CBA几大俱乐部对篮管中心发出的质疑之一:中心既然已把国家队的商业经营权卖出去了,但为什么仍然要求输送国家队队员的俱乐部负责他们在国家队期间的食宿费甚至是医疗费。那么,这经营权当时到底是怎么卖的,卖了多少钱,为什么不把这部分食宿、医疗方面的费用从赞助商手里要回来呢?
据记者多方了解,中心和中体经纪推广公司签订的合约不少于三年,每年篮管中心可从中获得不少于350万元的利益。那么,中心又把这笔钱用到了哪里?中心对此的答复是:国家男、女篮,一线队伍和二线队伍都需要钱呐!(本报专稿/记者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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