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曲张车祸案作出二审判决 代理律师黯然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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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7:39 新华网 |
![]() ![]() ![]() 11月10日,张玉宁的代理律师刘宏(前右)在宣判后离开法庭。当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曲乐恒诉张玉宁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张玉宁赔偿曲乐恒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费等13项费用共计234万2353元,并于宣判后10日内执行。新华社记者李钢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