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小龙)深圳俱乐部昨天传出消息,2008年深圳队欠薪案已解决,参与讨薪的球员已拿到95%的欠薪。
深圳俱乐部2008年2月28日起被深圳市足协托管,当年18位队员一个月的工资以及全年大部分奖金被拖欠。近日,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圳俱乐部和深圳市足协被判应付经济补偿金总计398.196万元。虽然投资人早已变更,不过深圳市福田法院通过中国足协,将深圳红钻俱乐部上赛季中超分红所得的275万元强制执行,用于支付球员欠薪。
昨天,不少球员表示拿到了欠款,除不在国内的部分球员外,其他队员已拿到当年95%的欠薪,剩下的5%将由福田法院继续执行。惠家康、雷永驰两名队员由于2008赛季后离开了深圳队,两人没在讨薪文件上签字,也没有两人的材料,他俩暂时无法得到当年的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