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良志昆明报道
此次中超峰会,将讨论通过新的“中超准入标准”。新标准由原来的18条增加到50条,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地方政府力量的强势介入。也就是说,每家中超俱乐部只有先通过各自所在省市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审核之后,才能报中国足协进行审核。
此前,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中央12部委成立了“中国足球综合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国家体育总局、司法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新的中超标准中,中超各俱乐部所在的省市,也将成立对应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同样包括对应的12个部门。各中超俱乐部必须按照要求,通过各个部门的考核,也就是通过这个地方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考核,才能报中国足协进行最后的审核。
这个“省市监督”制度,将在明年才正式实施,给了各俱乐部1年的缓冲期。在2010年1月31日之前,所有中超俱乐部注册完毕,然后中国足协将按照新标准考核所有中超俱乐部,不符合条件的中超俱乐部给予1年整改期限,2011年必须严格执行新准入标准。只要俱乐部的事务不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无法通过审核,在2011年时,这些俱乐部就会失去中超资格。这是一种规范中超联赛的强制措施,要求每家俱乐部必须建立良好的信誉。
根据“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及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的要求,中国足协出台的中超新准入制度,由原来的18条一下子增加到50条。大部分增加的条款,内容都是加大政府各职能部门对中超俱乐部的监管力度。中国足协的官员表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改变过去那种无政府主义的状态,让各中超俱乐部都能够重视秩序的重要性,不要像以往那样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在这样的要求下,任何一家中超俱乐部都不能有违法乱纪的情况,不能拖欠球员的工资和奖金,不能偷税漏税,否则“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中的职能部门都会查出来,中超资格将难保。许宏涛、尤可为、王珀等人都曾经担任俱乐部的高层,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对此非常重视,在新中超标准中明确提出:那些违法乱纪过的人员,绝对不许担任俱乐部的“高管”,也不能从事与足球有关的相关活动。
新中超标准也对欠薪重点强调:拖欠球员工资和奖金超过3个月的俱乐部,将不再具有继续征战中超的机会。这个标准实际上和中国足协的注册转会制度联系在一起,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况,中国足协肯定不会给予注册,球员成为“自由人”。
不过也有知情人士分析说,“地方政府监督中超”的做法,初衷当然是好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不小的困难。最实际的问题就是,中超俱乐部都是各省市的“名片”,地方政府大都会大力扶持和保护,即使在准入条文上有不合格的地方,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可能也会“马虎”过去。所以,这一条款制定起来容易,但要真正贯彻,却需要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