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蕾仕报道 从2001年开始,阎世铎决定上马中超联赛后,首先做的第一步工作就是确定中超准入标准,接受了这个任务的郎效农用两年多的时间进行了充分的学习和调研,花费了大量心血,制定了沿用至今的“18条”,当年“18条”出台过程充满波折,经过多次争锋和论证,很多细节至今经得起推敲。
颇具前瞻性的标准
2001年初,阎世铎就有了创办中超联赛的想法,他在与联赛部官员沟通后,便开始忙于年初进行的深圳足球工作会议,郎效农则开始琢磨中超准入制度的具体条款。在深圳会议第一天的晚上,郎效农在楼道里遇到了阎世铎,他对阎世铎说“我想找你谈谈”,阎世铎的回答是:“你不找我谈,我也要找你谈”。当晚两人对中超联赛的准入机制进行了细致的探讨,从筹备到实施,有了一个大致的方向,2001年深圳足球工作会议对中国足球的最大贡献则是为中超联赛打下了腹稿。
随后两年时间里,郎效农开始研究中超准入制度条款,他翻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财经等很多方面的资料,但是在足协内部商讨中超准入制时,他写的第一条就遭到了反对意见。第一条规定就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工商管理部门正式登记为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或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这是老郎研究《公司法》等经济方面法律法规后的成果,但是会上遭到了阎世铎和马克坚等人的极力反对。阎世铎提出,在2001年时,很多地方省市球队都还是隶属于地方体育局,如果要求全部成立股份制公司,会带来很大震动。马克坚过去一直对德国足球非常推崇,对“德式俱乐部”更加偏爱,他认为“(01年)德国足球俱乐部还是非盈利的组织和社团,并非股份制公司,但是他们的水平都很高,联赛组织得也很好”。
面对反对的声音,郎效农还是坚持“所有俱乐部都是中超联赛的股东,注册股份制公司是一项基本条件”,他搬出了很多《公司法》的规定,最终说服了阎世铎和马克坚,而就在2004年中超开幕的时候,德国足球俱乐部也全部改制成了公司化运作,郎效农的第一条准入条款就被认为“前瞻性很强”。
鲁能基地现场办公
而当时郎效农设计出“新18条”中,也有一条规定是后来有所修改的,就是“俱乐部必须拥有具备全部产权或控股权或不少于十年使用权的训练基地。”原来的条款是“俱乐部拥有产权的训练基地”,但是在2004年时,只有山东鲁能等个别中超俱乐部能够做到这一点,于是最后改成了“十年使用权”。
在“郎版”中超准入制完成后,有一次参加总局和足协的汇报会上,一位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参加了会议,会后,这名年轻的工作人员还专门找到郎效农,当着周围足协同事的面说:“我听了这么多部委办的改制计划,没有一个人能够像你说得这么清晰的”,这算是对这个标准的充分肯定。
“18条”经过几番讨论后,2003年初,在上海召开俱乐部峰会会议时,呈现在甲A俱乐部面前,果然与老郎预料的那样,对其中的一些条款,俱乐部都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在老郎意料之中的,一些改革的措施会触碰到现行的体育管理模式,有些甚至是在与体制斗争,为此老郎要求俱乐部先按标准做,因为“都没有做就提出反对是不负责任的”。
随后郎效农把所有甲A俱乐部老总拉到了山东鲁能基地,进行了现场办公。一开始就有俱乐部提出“为什么选山东鲁能呢,他们的基地中国有几个”?基地问题也是最受争议的。但是在针对颁布的“18条”逐一进行论证后,其他甲A俱乐部发现,除了基地外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做到的,最后一致认为“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中超准入制”,后来的中超公司总经理瞿郁明当时说:“真想不明白你怎么弄出这18条来的”。
“18条”从2004年颁布实施,6年过去了,2007年亚足联对亚冠开始检查时,对按照“18条”执行下来的山东鲁能、天津泰达、北京国安等俱乐部进行检查后,打出了满分的成绩,这实际上也是对郎效农“18条”准入制的肯定。
尽管郎效农退休在家,当他得知足协要修改“准入制”后,他重新研究了“18条”,写了一份长信发给南勇和杨一民,对修改“准入制”阐述了个人的11点意见,并重新研究了一份新的俱乐部标准,其中在“建立党支部”、“打击假赌黑”等等条款上与新版标准相符合,只是老郎没有想到,他的“18条”最后翻了整整三倍,成了“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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