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蕾仕报道 按照足协计划,2010年转会规定将在本周内发出,俱乐部球员转会将立即开始。根据规定,俱乐部注册和转会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底前截止,随后开始办理转会注册,与往年一样,都是在2010年3月底联赛开始前关闭转会窗口,第一循环结束后队员们将迎来“二次转会”良机。
亚足联下发的通知上规定,新赛季亚冠联赛的注册时间表截止在2010年1月23日,但是这时国内转会尚未完全开始,这给北京国安、长春亚泰、河南建业和山东鲁能等四支亚冠队伍带来了不便。考虑到几支球队的具体情况,足协破例允许他们先按照程序办理转会和亚冠注册,在国内转会正式开始后再完成在中国足协的联赛注册。
在本周将出台的2010最终转会规定中,最引人关注的“自由转会”的时间再次延后了。实际上,转会规定(草案)修改至第六个版本,每一次修改的方向都与“自由”无关。不出意外的话,2010年的转会制度,与往年相比只会有限度的修改。
由于俱乐部反对声音太大,足协取消了很多革命性的条款,最新版的草案已经完全没有了“球员自由”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俱乐部有卖出球员的主动权”、“球员如果转会国外球队,一年内回归国内加盟其他球队,转入俱乐部要给原转出俱乐部交纳转会费用”等等维护俱乐部的条款。
在修改转会制度的多次讨论中,实施完全自由的转会制度遭到了16家中超俱乐部的全体反对。在最新的草案中,修改、增补的涉及到“自由转会”字眼的条款很少,反倒是有了对俱乐部有利的如:合同期届满长于6个月,转入俱乐部的待遇如果不低于原俱乐部,那么球员必须同意转出,否则足协将对该球员进行罚款,这对球员选择“自由”增加了麻烦。
另外,足协还设定了转会费的“指导价”,在转会指导价格的公式上,足协并没有作出改变,依然是转会系数×年薪。首先是俱乐部系数——转出俱乐部和转入俱乐部系数相加后除以2,而俱乐部系数则依照联赛成绩计算,中超第一名为3.4,以下递减0.1;国字号系数分别是国家队1.2、国奥队0.8、国青为0.5;年龄系数,25至28岁为1,每减少一岁加0.1。由于足协要求各俱乐部执行限薪政策,根据限薪的标准,足协会对转会费严加控制,球员的转会费还是不会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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