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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长期合同并非万能保险 完善对策可避劳资风险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2月09日10:58  东方体育日报

  周海滨自由身出逃,发生在各俱乐部准备与球员签定新赛季合同之际,直接导致一个结果:各俱乐部不得不与球员签定长期合同,尤其是尖子球员。比如申花,最短合同期限是两年,最长的达到了五年。而在以往,俱乐部与绝大多数球员都是一年一签合同。

  长期合同签定以后,球员无法以自由身出逃了,也不怕中国足协接下来将国内转会制度与国际接轨。但长期合同也有长期合同的弊端,不管是对俱乐部,还是对球员。所以,双方都要想好对策,以避免自身利益受损害。

  球员进“保险箱”易导致懈怠

  如果一名25岁的球员与俱乐部签定了期限为5年、待遇还不错的合同,那么,在他身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是什么?

  很简单,在职业生涯尾期到来前,他都在“保险箱”里,最容易导致的结果,显然是精神懈怠。因为短期内没有失业的危机,使出八成的气力和使出全部的气力,两者差别不太大,那干嘛要全力以赴,而且还容易受伤,所以,差不多意思一下就可以了。只要不犯一些可能导致俱乐部提前解除合同的过错,就可以安心度日,甚至养老。

  另外,长期合同的签定,还可能导致俱乐部对一些有打假嫌疑的球员失去约束力和处理办法。

  对策:

  从俱乐部的角度来说,很有必要在合同中作一些补充规定。比如,球员的收入与表现、与出场时间挂钩。比如,出场率达到70%才可以拿到满额的年薪。一旦球员精神懈怠,球场表现不佳,就可能导致无法获得主力位置,这样,即便签定长期合同,但没有足够收入的长期合同,又有何意义?这就可以起到督促和增压的作用。

  球员转会尤其是留洋受限制

  对于一些尖子球员来说,如果其能力达到留洋水平,但因为合同期限太长,就可能导致留洋受阻。

  随着周海滨留洋的成功,国外俱乐部在引进中国球员时,肯定对自由身更加注重。中国球员本身就缺乏竞争力和吸引力,如果有合同在身,需要支付转会费,国外俱乐部肯定更加不情愿引进。

  对策:

  增加留洋机会和保障俱乐部利益,是一对矛盾,的确很难找到平衡点。所以,对一些大有潜力的球员来说,就有必要考虑是否与俱乐部签定长期合同。

  劳资双方存在工资待遇双向风险

  长期合同中的工资待遇有高有低。可以是签3年、年薪100万;也可以是签5年,月薪3000元。考虑到球员的竞技水平和状态不可能永恒不变,可能会提高,也可能会降低,那么,对俱乐部和球员来说,工资待遇方面就存在双向的风险。

  以郜林为例。当初在申花梯队时,当毛剑卿早已名扬足坛时,郜林却是个很不起眼的球员。如果申花与18岁的郜林签个10年合同,月薪是1万元,那么,如今的郜林是不是要跳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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