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权磊被砍案一审判决出结果 受害人为犯罪嫌疑人求情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8:09 长江商报
三主犯均获刑3年共判赔120万 本报综合消息 昨天下午,大连市法院对于权磊被砍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经过法院审议,该项案件被定性为“雇凶报复伤人案”。审判人员考虑到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审讯期间态度良好,并且积极承担权磊受伤后的医药费及各种赔偿,受害人权磊也曾多次向法院出具了希望从轻处罚嫌疑人的建议,最终法院判处赵艳华(女)、郭洪强、陈伟三人均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三人将总共承担赔偿金额共120万人民币。 据悉,这一结果也是该项罪名中处罚的最轻底线。
【发表评论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