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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俱乐部欠薪种种伎俩 口头承诺强压书面合同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08:36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在俱乐部拖欠球员薪金的诸多伎俩中,最常见也是最为令人痛恨的,是俱乐部在与球员签署工作合约时,不与球员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只是口头承诺高额薪金以及高额出场费和进球奖金等。 在不少球员的手中,都揣着一张由俱乐部开具的白条。在与球员签订工作合同时,某些俱乐部声称为在比赛中引入竞争奖励机制,会与球员特别约定一些与比赛成绩、出场次数及进球数量有关的“奖励条款”。而这些条款一旦到了比赛中,往往得不到兑现,而且球员遇到类似苦恼也往往因手中没有合法证据而不得不忍气吞声。而据知情者透露,比赛奖金、进球奖以及有些俱乐部特别设立的连续赢球奖,在球员一个赛季的收入里,往往是比他们的固定工资更为可观的收入。而这笔收入,往往由于俱乐部管理者的随意性和欺骗性而得不到兑现,因而也成为近年来中国球员被拖欠薪金中的“主力军”。 此外,在足坛江湖中广泛流传的“双合同”也为欠薪提供了土壤。所谓“双合同”是指在俱乐部与球员签订合同时,明着签订一份符合中国足协限薪要求的公开合约,交由中国足协备案;而在暗处,双方还会签订一份超出中国足协限薪上限的“地下合约”,这份合约见不得阳光,因而不可能在足协备案。“地下合约”与公开合约相比,往往是诱惑球员效力某俱乐部的一个重要条件,而它所签署的薪金额度也大大多于公开合约。被“地下合约”引入歧途的球员们只能在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前提下投入到一个赛季的比赛中去,而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也不敢大声张扬,只好一忍了之。 (张 昊)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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