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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母:我仍相信儿子没做亏心事 背后真相不为人知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3:27 东方早报
因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两项罪名相加,合并执行15年。2月12日下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健力宝集团总裁兼健力宝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一案进行宣判。张海和辩护律师商议后当即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而昨天张海方面再次重申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张海的母亲也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说道:“我相信自己的儿子没做亏心事。他现在意志也很坚定,始终认为自己没有罪。” “必须正视和接受这个结果,我会坦然面对这一切。”尽管语气显得比较平静,但张海的母亲朱女士在庭审后情绪十分激动,只接受了记者简短的采访后就在家人的陪伴下离去。对于15年有期徒刑这个结果,朱女士并没有觉得十分意外,“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张海的母亲还透露了从2005年4月底张海被逮捕后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我这两年受过很多苦,不要紧,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他没有死,我就很宽心了。” 根据张海母亲的透露,张海在得知判决结果后显得十分平静,目前在看守所中的张海情况比较良好,为了锻炼身体张海每天还做100个俯卧撑和100个仰卧起坐,闲暇时间张海还进行了小说创作。“过去他总是很忙,我希望现在他在里面好好过,自己照顾好自己。” 为了躲避媒体,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海宣判当天把地点临时改在了关押张海的看守所,由于判决书过长,法官只是挑了一些重要的内容进行宣读。在对这79页的判决书进行简单研究后,张海的律师称,“在一些问题的认定上存在很大的问题,我们决定提出上诉。” ◇张海案记录 2002年2月,浙江国投受托以3.38亿元收购健力宝75%股权,28岁的张海成为健力宝新掌门人。同年12月30日,健力宝集团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深圳足球俱乐部”,健力宝投入1亿元。 2004年8月25日,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宣布:张海不再担任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兼总裁。2004年9月,张海被健力宝集团举报涉嫌侵吞挪用7亿元资金。 2005年2月24日,佛山市公安局与三水区公安分局正式派人赶赴广州健力宝大厦,调查涉嫌侵吞挪用的7亿元资金。2005年4月30日,张海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 2005年12月28日,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对张海案件正式立案。2006年11月2日,在经历了一年零七个月的羁押、侦查与审查起诉后,张海涉嫌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一案当天上午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7年2月12日,佛山市中院将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一案进行宣判,判决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名成立,入狱15年。 张海律师三点辩护 1.判决书认定正天科技公司是一个虚假的公司。质疑原因:该公司目前依然是健力宝集团的股东。 2.在职务侵占的认定当中,判决认定是张海的个人行为。质疑原因:张海仅是正天科技公司的一个股东,还有叶红汉和祝维沙两位股东。法院只认定由公司部分股东来承担责任,最后落到了张海头上,这不公平。 3.张海一人承担罪责。质疑原因:正天科技公司后来转卖,价格为2亿多元,叶红汉和祝维沙各得到了1亿多元,张海却一分钱也没有得到。 早报记者 宋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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