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健力宝裁涉嫌职务侵占资金挪用 被判刑十五年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01:02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天下午,历经了长达22个月的羁押过程以及两个多月的审理后,佛山市中院对原健力宝集团总裁兼健力宝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一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名成立,处以有期徒刑15年。

  在佛山市中院此前进行的两次庭审中,检方对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涉嫌1.2亿元的职务侵占和9400余万元的资金挪用的指控,张海及其律师均表示不服。(阳阳)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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