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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年全国足球比赛记者采访证申报办法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5:56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各新闻媒体: 2007年全国足球各类比赛即将开始,根据《全国足球比赛新闻采访规定》之有关规定和2007年各类足球比赛的情况,中国足协新闻办经过研究,现将2007年全国足球比赛新闻记者采访证件(全国通用)制作办法通报如下: 一、全国足球比赛采访证(全国通用)适用于中国足协主办的所有国内足球比赛,包括中超联赛、中甲联赛、足协杯赛、乙级联赛、女超联赛等,但不包括中国足协主办和承办的所有国际赛事和活动。 二、采访证件分为文字记者证、摄影记者证和主播电视台证三种。证件使用有效期为一年(从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 三、由新闻委员会常委会根据中超、中甲各赛区新闻媒体的具体情况,将采访名额分配给联赛各赛区; 四、赛区新闻部根据赛区媒体性质、影响以及申请报名情况,将采访名额分配给各媒体。记者在报名时,需填妥中国足协下发的报名表格(见附件),并附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一并上报所在赛区新闻部。 五、各赛区新闻部在名额分配确定以后,统一将名单上报公安部和中国足协新闻办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赛区新闻部按规定将报名记者的有关资讯分类整理,并将制证所需资料送有关部门制证。 六、证件做好后,制证中心将证件送达各赛区,由赛区新闻部分发给记者本人使用; 七、中央级媒体和没有中超、中甲联赛赛区的地方媒体统一在北京赛区申请办理采访证件。 八、电视和广播记者需在购买转播权和报道权后,方可办理证件。 九、获得采访证件的记者,在其媒体报道中应正确使用中国足协上述各类比赛的准确全称。 十、凡获得采访证的记者在采访中必须遵守《全国足球比赛新闻采访规定》的有关要求,服从赛区的有关安排。对违反规定、影响和干扰比赛和赛区工作的记者,中国足协将不欢迎其继续采访并将收回其采访证件。希望我们互相协作,共同做好各项比赛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十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2月9日。 中国足协新闻办 2007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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