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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球队遭史上最高罚金 泰达被判赔偿150万美元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2:02  长江日报

  汉网消息中国足球俱乐部再次受到了惩罚!近日,天津泰达俱乐部收到了来自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的判决书,赔偿该队前意大利籍教练马特拉济150万美元(违约金120万、工资30万),这也是中国职业俱乐部有史以来收到的最高罚金。

  2003赛季,泰达和马特拉济签下了三年的合同,但由于其带队成绩不佳,俱乐部解除了老马的兵权,但依旧让其跟队。这让老马很是不满,认为“根据合同,自己有权指挥比赛,如果解除职务,必须有所赔偿”。于是,他将泰达俱乐部告上了CAS,要求赔偿。

  对于这次天价罚单,时任泰达老总的张义峰表示:“事情很复杂,但是俱乐部已经妥善处理应对。”据悉,泰达俱乐部已通过各种手段向CAS进行了情况说明,希望CAS可以收回判决。

  不过,泰达俱乐部显然不太熟悉CAS的工作程序,CAS隶属国际奥委会,其裁定可以对加入“纽约公约”的任意成员国和地区执行(中国在1986年加入),马特拉济属于其受理中的“工作纠纷”。从目前来看,老马显然此前已经告到过FIFA,然后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才又告到了CAS,CAS的判决比FIFA效力更高,当初佩特告

申花就是如此,本来FIFA判申花“无罪”,但CAS判申花赔付100万美元。

  CAS的仲裁结果,在国际体育界相当于终审。泰达向CAS申诉是没用的。从目前来看,泰达很可能要全额赔付老马违约金,这将创造中国职业俱乐部被罚新纪录,此前,申花赔付给佩特的100万美元为最高纪录,并背上“国有资产流失”的恶名;1999年,大连赔付荷兰外援海德尔50万美元……算起来,加上老马这次的150万美元,中国俱乐部在职业化以来在国际官司中的损失至少达到500万美元。而另据一些知情人士透露,

中国足球在这方面的损失远远不止这500万美元,“有些俱乐部不敢声张,都是私底下和对方‘勾兑’”。(贾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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