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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赔前主帅150万美元 中国球队遭史上最高罚金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0:51  足球-劲体育

  记者贾蕾仕报道 中国足球俱乐部再次受到了惩罚!近日,天津泰达俱乐部收到了来自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的判决书,赔偿该队前意大利籍教练马特拉济150万美元(违约金120万、工资30万),这也是中国职业俱乐部有史以来收到的最高罚金。

  2003赛季,泰达和马特拉济签下了三年的合同,但由于其带队成绩不佳,俱乐部解除了老马的兵权,但依旧让其跟队。这让老马很是不满,认为“根据合同,自己有权指挥比赛,如果解除职务,必须有所赔偿”。于是,他将泰达俱乐部告上了CAS,要求赔偿。

  对于这次天价罚单,时任泰达老总的张义峰表示:“事情很复杂,但是俱乐部已经妥善处理应对。”据悉,泰达俱乐部已通过各种手段向CAS进行了情况说明,希望CAS可以收回判决。

  不过,泰达俱乐部显然不太熟悉CAS的工作程序,CAS隶属国际奥委会,其裁定可以对加入“纽约公约”的任意成员国和地区执行(中国在1986年加入),马特拉济属于其受理中的“工作纠纷”。从目前来看,老马显然此前已经告到过FIFA,然后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才又告到了CAS,CAS的判决比FIFA效力更高,当初佩特告申花就是如此,本来FIFA判申花“无罪”,但CAS判申花赔付100万美元。

  CAS的仲裁结果,在国际体育界相当于终审,推翻CAS的裁决的办法就是根据1987年《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的规定向瑞士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作为CAS所在地,根据《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瑞士最高法院是受理针对CAS裁决提起上诉的法定组织。一项仲裁裁决仅仅是在特别情况下可为瑞士联邦法院撤销,例如:仲裁庭的组成存在问题,仲裁庭缺乏管辖权,仲裁程序对当事人不公正,仲裁裁决违反了公共秩序。但是如果仲裁当事人双方在瑞士均无住所或常设机构,那么他们可以在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中明确排除或限制法院基于上述理由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从历史来看,其所作出的有关判决体现了法院对CAS的支持态度,几乎所有的判决都是以驳回当事人的上诉作为最终的结果。所以,泰达向

  CAS申诉是没用的。从目前来看,泰达很可能要全额赔付老马违约金,这将创造中国职业俱乐部被罚新纪录,此前,申花赔付给佩特的100万美元为最高纪录,并背上“国有资产流失”的恶名;1999年,大连赔付荷兰外援海德尔50万美元……算起来,加上老马这次的150万美元,中国俱乐部在职业化以来在国际官司中的损失至少达到500万美元。而另据一些知情人士透露,

中国足球在这方面的损失远远不止这500万美元,“有些俱乐部不敢声张,都是私底下和对方‘勾兑’”。

  有了前车之鉴,本次在签约雅格拉宾斯基时,也把一些解约的条款写进了合同中,虽然引起了捷克人的不满,但仍旧坚持。“吃一堑长一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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