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讨要“欠薪” 要求老东家付清145万元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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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09:4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体育专讯 前辽足俱乐部总经理张曙光昨天向足协递交申诉,“状告”辽足俱乐部拖欠他29个月的工资,总计145万元。张曙光要求足协,在对辽足转让进行公示、给辽足新赛季注册时,对于这笔债务给予相应考虑,督促辽足归还“欠薪”。 张曙光向足协递交的这份认为辽足拖欠他两笔应得款项:第一笔属于“欠薪”,即29个月的工资145万元;第二笔则是他为球队垫付的奖金10万元,俱乐部也至今没有归还。
据了解,辽足俱乐部方面并不否认这笔债务。 在辽足俱乐部进行转让时,这笔债务也写进了转让协议。按照足协的相关规定,如果不解决债务纠纷,就无法通过转让公示和完成新赛季注册,因此也就无法参加新赛季联赛。(顺 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