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递交申诉状告老东家:请付清29个月工资145万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0:14 东方体育日报 | |||||||||
本报驻京记者顾晨报道 前辽足俱乐部总经理张曙光昨天向足协递交申诉,“状告”辽足俱乐部拖欠他29个月的工资,总计145万元。张曙光要求足协,在对辽足转让进行公示、给辽足新赛季注册时,对于这笔债务给予相应考虑,督促辽足归还“欠薪”。
在淡出足球圈多日之后,前辽足俱乐部总经理张曙光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和以往他在辽足任上不同,当时他多以“债务人”的身份被多方追讨,此次他则以“债权人”的身份亮相。昨天,张曙光向足协递交一份诉状,“状告”辽足拖欠他两笔应得款项。按照张曙光的叙述,第一笔属于“欠薪”:29个月的工资145万元。第二笔则是他为球队垫付的奖金10万元,俱乐部也至今没有归还。 张曙光曾任辽足俱乐部总经理、代理董事长和法人代表,怎么会连他都被“欠薪145万元”之巨呢?张曙光坦言,当时辽足确实没有钱,仅有的资金只能保证俱乐部的正常运转,因此即便作为俱乐部高层的自己也一直被“拖欠薪水”。在新的法人代表上任之际,辽足对阵厦门队的比赛之后,俱乐部决定奖励球队10万元,结果还是张曙光个人出资垫付的。 据了解,辽足俱乐部方面并不否认这笔债务。在辽足俱乐部进行转让时,这笔债务也写进了转让协议。但让张曙光着急的是,辽足俱乐部转让即将进行正式公示,而球队也将进行新赛季的注册,但他的“欠薪”至今没有得到。无奈之下,他只能求助于中国足协,并用一纸申诉“状告”老东家。 辽足俱乐部近年来债务纠纷不断。今年俱乐部转让之后,也有数名前俱乐部工作人员“状告”辽足欠薪,张曙光只不过是其中级别最高者。按照足协的相关规定,如果不解决债务纠纷,就无法通过转让公示和完成新赛季注册,因此也就无法参加新赛季联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