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解释外援闹剧:按合同深足理亏丹尼尔得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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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11:36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经过“丹尼尔-阿尔维斯-丹尼尔”的闹剧,深圳足球俱乐部切切实实摆了一个大乌龙。在放弃的外援没有谈妥解约条件后,深足找来了大牌顶替者;然后在无法完成注册后,最终只能低声下气地和原来的“弃将”复婚。 昨天,喀麦隆外援丹尼尔理直气壮地要求深足付清所有欠款。在俱乐部以“周末无法转帐”为由推托后,丹尼尔拿到了1万美元和1张白条。深足答应,周一(31日)付清工资。
深足和丹尼尔之间到底牵扯了什么?以下用数字解释这一场闹剧——按照合同,丹尼尔的租借费为10万美元,工资20万美元。合同规定:深足付给丹尼尔的工资分成两部分——合同生效后先付5万美元,剩下的15万美元每月发1.5万美元,为期10个月。另外,球队战胜和战平对手,丹尼尔和其他中国队员一样,得到俱乐部用人民币发放的工资。 中超第一阶段在5月28日暂停后,深圳足球俱乐部受到了来自球迷,尤其是主赞助商金威啤酒的巨大压力。“丹尼尔是水货”的舆论占据上风。于是,在董事会授意下,深圳俱乐部开始寻找新的外援前锋。6月20日,丹尼尔回到深圳,并跟随球队训练。不过,深圳队参加足协杯的两场比赛和4轮中超赛事,都没有通知丹尼尔随队。深足正式知会丹尼尔:俱乐部要和他解约。这时候丹尼尔还在笔架山基地自己训练了3天。然后,在阿尔维斯到达深圳试训后,丹尼尔愤然离去。 到此为止,深足俱乐部共支付了丹尼尔3-6月份4个月、每月2万美元的工资,合共8万美元,约等于人民币64万元。 但是,合同规定的是:俱乐部须先支付5万美元,然后每月支付1.5万美元。丹尼尔认为,俱乐部应该支付3-7月份5个月的工资,而且应该按照合同先付5万美元,也就是:“5万+5个月工资=5+1.5×5=12.5万美元”,再加上6万人民币的比赛奖金,约合人民币102万元。 于是,双方的争议就在这“4.5万美元+6万元人民币”。事实上,从6月底到7月初,深足一直在和丹尼尔商讨解约的问题,丹尼尔已经同意:一、不收取违约金,因为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二、只要深足支付完上半年5个月的费用,就可以解约;三、双方的分歧一度缩小到1万美元,但是始终不能最后谈妥。 在7月21日中国足协规定的外援报名截止日前,深足与丹尼尔始终无法就这1万美元达成协议。深足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提交了书面说明。但是,丹尼尔以“深足欠薪”为名申诉,引起了中国足协的当然重视。这样,中国足协驳回了深足的“解约申请”,深足俱乐部只能增补一名外援。在充分衡量了保级重要性后,深足决定为波兰中后卫博格丹报名,而最终放弃了阿尔维斯。 最后,丹尼尔成为了“香饽饽”。深足只能反过来求人家归队。不按合同办事,深足搬起石头自己砸了自己。(陈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