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关于在中超联赛中防止伤害事故的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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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5:38 新浪体育 | |||||||||
各中超赛区委员会 各中超足球俱乐部: 在7月7日进行的2006年中超联赛补赛中,沈阳金德俱乐部队几内亚籍运动员班古拉右眼严重受伤,虽经全力救治,依然造成右眼失明。这严重的伤残后果,不仅使其难以重返赛
足球竞赛争夺激烈,身体碰撞是比赛的组成部分。我们鼓励勇敢顽强的拼搏精神,但坚决反对暴力行为和可能伤害对方的不合理拼抢。为此,我们提示参加中超联赛的所有教练员和运动员: 一、中超联赛正在步入最后的阶段,夺冠和保级的竞争将更趋激烈。越是如此,越要冷静对待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约束自身行为,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和比赛纪律。特别是教练员必须以身作则。 二、严格区分勇敢拼搏和暴力犯规的界线。积极拼抢足球,拼抢位置,拼抢落点、前点和高点,不能拚人不拚球,也不能连球带人一起踢。即便在同等机会的争抢中,当有可能伤害对方身体时,要及时避让,以免再次造成惨痛的后果。 三、当比赛中个别运动员表现不冷静时,教练员应及时提醒和制止。如果运动员在场上已难以自控,教练员应果断将其替换下场。 四、我们将建议裁判委员会,要求裁判员抓紧对危险动作的判罚,严厉判罚和处理可能伤害对方身体的暴力行为。 五、我们将建议纪律委员会,在纪律准则规定的范围内,对赛场暴力行为,特别是造成伤害的暴力行为从重处罚。 我们必须共同努力,防止赛场伤害事故,特别是防止惨痛伤害事故再次发生。 中超联赛委员会秘书长:郎效农 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