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律师认定班古拉索赔百万过高 人身伤害与工伤相差巨大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4:36 都市快报

  “要100万?高了!”外援班古拉向吕刚和青岛俱乐部索赔百万巨款,专家律师听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再算完了一笔经济账后,肯定地做了答复。

  不过这样的界定也是有前提的,即班古拉是以当事人吕刚和青岛俱乐部为被告,提出一般人身伤害赔偿。但倘若换个角度,班古拉也可以告他所在的金德俱乐部,即以工伤事故提出索赔,如果这样,那按工伤找金德要钱,100万又肯定是低了。

  算人身伤害赔偿最多12万

  尽管之前并不知道“踢爆眼球”这个事件,但浙江西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松涛律师也是个十足的球迷,德国

世界杯他几乎每场都没拉下。大致了解事情的经过后,陈律师表示,按目前班古拉所要求的,赔偿金额高了。

  班古拉所要求的人身伤害赔偿,其赔偿主体是个人(即吕刚)和单位(青岛俱乐部),“看哪个有钱就问哪个要了。”陈律师回答得很实在,他确认班古拉的伤残程度基本为5级。除了医疗费和误工损失外,还有个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伤残程度和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可估算出班古拉应得的赔偿应该在12万元人民币左右。

  按工伤赔偿100万不算多

  但一旦班古拉“掉转枪头”,找所在的金德俱乐部要钱,那100万并不算多。“他当时踢球比赛算是职务行为,当然算工伤了,可要求工伤事故赔偿。”陈律师明确表态,“工伤赔偿标准更高。”

  同样除了医疗费和误工损失外,工伤赔偿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三大块。据了解,班古拉在金德的月薪是2.5万美元,这样算出来他所得的补偿约为320万元人民币,远远超过100万赔偿金。

  “不过一般发生工伤,都是找对方打官司,然后和自己单位协商。”尽管这种在球场上的“工伤”鲜少碰上,但陈律师对这类案件也是经手不少,所以他觉得班古拉要把东家金德告上法庭的可能性并不大。

  新闻背景

  7.7中超联赛第13轮青岛中能与沈阳金德补赛,第32分钟,班古拉准备用头球摆渡给队友,青岛队队员吕刚突然抬起右脚大力解围,结果吕刚右脚球鞋的鞋钉重重地踢在了班古拉的右眼上。

  7.11班古拉在北京医大三院接受专家会诊,专家表示,班古拉的右眼已经完全看不见东西,手术主要是向班古拉右眼内注入人造液体和晶体,争取让班古拉恢复光感。

  7.18班古拉在经过两次手术之后,受伤的右眼仍然没有任何光感,经北京医大三院证实:尽管眼球不用摘除,但班古拉的右眼已经彻底失明,左眼视力只是受到轻微影响,不会妨碍以后生活,但以后将不可能从事职业足球运动。

  7.19班古拉向肇事方青岛中能俱乐部和伤害人吕刚索赔100万元的民事诉讼也正式开始了。

  (记者魏柯嘉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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