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小龙辱骂裁判接罚单 赛后遭足协俱乐部双重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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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5:2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中国足协5月31日开出罚单,深圳金威队球员尹小龙因在中超联赛第16轮客场对天津队的比赛中辱骂裁判,被处以停赛3场、罚款3000元的处罚。而深足的处罚令也在昨晚下达,对尹小龙和负有管理责任的领队谢峰分别罚款2000元和3000元。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开出的这张罚单称,5月28日中超联赛第16轮天津对深圳队的比赛进行至第80分钟时,深足24号球员尹小龙对裁判员判罚不满并进行辱骂。尹小龙被处以停
深足俱乐部总教练李金生经过与主教练王宝山、领队谢峰沟通后,昨晚10时也向媒体公布了深足对尹小龙违纪事件的5点处罚意见:一是对尹小龙在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二是责令尹小龙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三是除执行中国足协的处罚决定外,深足将对尹小龙罚款人民币2000元;四是对领队谢峰罚款3000元;五是责成领队重视并落实队伍的队风队纪建设,以利球队的长远发展。 昨晚正在大连休假的尹小龙从记者处得知了中国足协和俱乐部对他处罚决定,已经认识到错误的小龙诚恳地说:“我接受足协和俱乐部对我的处罚。只能怪我当时太冲动,就把罚款当成是买个教训吧,我相信自己今后一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他告诉记者6月5日归队后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教练组承认错误。(张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