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小龙辱骂裁判遭足协重罚 停赛3场另加3000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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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9:34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在中超第16轮天津康师傅与深圳金威的比赛中,深圳金威队球员尹小龙因再比赛中对当值主裁判判罚不满,并在言语上有辱骂行为遭到了足协停赛三场及罚款3000元的处罚。以下为最些处罚通知原件。 2006爱福克斯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十六轮第111场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与深圳足球俱乐部金威队的比赛于2006年5月28日在天津进行,在比赛进行至第80分钟时,深圳足球俱乐部金威队24号运动员尹小龙对裁判员判罚不满并进行辱骂。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四条、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二条,做出如下处罚: 停止深圳足球俱乐部金威队24号运动员尹小龙比赛3场(2006爱福克斯中超联赛第十七轮、中国足球协会杯赛第三轮第一回合、第二回合),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 各俱乐部(队)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强对本俱乐部相关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证联赛的顺利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代) 二○○六年年五月二十九日 (新浪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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