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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体院否决大股东迁移方案 支持肇俊哲自救计划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0:18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河南来的大股东与二股东辽宁省体院31日凌晨爆发了激烈的争论。最后,辽宁省体院否决了大股东提出的将球队迁移到河南等方案,并坚决批评了大股东肇俊哲等球员们提出的收购方案的漠视。

  事实上,据与会者透露,辽足俱乐部的股东会一直开到了31日凌晨三时才散去。二股东辽宁省体院聘请了两名律师,而大股东方面带来了一个律师,双方就辽足的问题唇枪舌
剑争论了将近10个小时。关于法人代表资格的更换,双方都出示了相应的法律文件,李浩杰方拿出了北京嘉华的法律授权,这样陈家松接替张曙光不存在法律问题。

  但这并不是争论的焦点,在这10个小时当中,河南方面的大股东李浩杰依然提出了将

辽足拉出辽宁省的方案,准备在河南为辽足寻找主场,以河南企业冠名,并取消辽宁队名称,但是这当即就被二股东方面否决。二股东方面提出,前出辽宁省就意味着辽宁队的消失,辽足问题必须坚持“三原则”不变。而李浩杰方面又提出针对辽足问题,应该依靠政府出面解决,二股东方面认为辽足问题还是依靠市场运作,而目前工作因为俱乐部自己的原因都耽误很多,必须马上解决球队的问题,大股东和二股东应该联合起来,首先保证球队不出事,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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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球等不良因素干扰,随后大股东应该负责球队的经营与资金问题,二股东负责协调各个方面关心,吸引辽宁省内企业。

  显然,辽足大股东李浩杰的目的是想把辽足拉出辽宁。对此,二股东的态度十分坚决,周铁民说:“成立辽宁足球俱乐部,就是为了发展辽宁足球,而不是去发展别的地方的足球。辽足不姓辽,辽宁就失去了对球队的控制权也就不再是辽足,这违背了辽足俱乐部存在的基本原则。当年辽足去北京的时候,省政府曾为辽足定下了‘三不变’原则,现在这个原则对辽足问题仍发挥着指导性作用,只能延续,不能违背。”对于大股东提出,辽足离开辽宁能活得更好,周铁民认为:“这只是主观臆断,没有现实依据。辽宁足球有其自身培育和发展的漫长过程,已经形成一种特定的地域文化,球迷对辽足存在一种不可替代不可复制的特殊情结。而试图人为嫁接这种热爱是没有生命力的,去其他地域培养这种感情需要漫长的过程,还有可能适得其反,被排斥和抵触。去北京的那一年已经证明了这一事实,作为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地方,北京球迷都无法接纳辽足,去其他地方也只能是一厢情愿。辽足肯定会好起来,但前提是扎根辽足,任何人都不要企图把辽足带走,这是绝不允许的和必将遭到强烈反对的。”

  在股东会上,张曙光再股东会上对辽足过去三年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汇报,主要内容是俱乐部在他操作下未增加新的债务、偿还了部分债务、保持收支平衡。不过,这只是张曙光单方面的介绍,在俱乐部更换法人代表的情况下,二股东方面觉得有必要对俱乐部进行财务

审计。由二股东律师提出的这一建议符合常规,大股东方面虽然不太情愿,但也只能接受。在这种情况下,由哪方来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就比较敏感了。经过反复讨论,最终大股东同意由省体院委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辽足近3年来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需要得到双方股东认可才能生效。对于这一结果,省体院方面表示满意,因为对辽足俱乐部经营一直存在非议,那么只有用审计报告说话才最有说服力。

  另外双方还就肇俊哲等球员提出的收购辽足计划进行了激烈争论,张曙光认为球员提出的方案固然精神可嘉,但必须在政府托管的前提之下,所以他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讨论。张曙光认为,这种做法缺乏可操作性。第一,在幕后支持小肇的企业实力不行;第二,球员工资奖金太少,作为股份不能使得大股东的股权权益得到保障。因此,不应考虑这一途径。但是省体院方面对此却持相反观点,他们认为在没有进行论证之前,不能完全予以否定,要求张曙光还要跟球员们进行探讨,争取寻找到解决辽足问题的最佳方案。二股东则坚持,首先球员这种行为是可取可敬的,应该得到鼓励和认可。其次,这种自救把球员利益与预期的股权收购联系起来,更能够保持球队成绩,打出精神面貌,是解决辽足问题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和有效手段。作为俱乐部股东,首先要拿出诚意来,去了解肇俊哲的自救计划,然后认真对待,不要伤了球员的心。争论在凌晨3时终于结束,他们唯一达成的共识就是要保证辽宁队留在中超,如果球队降级,一切都无从谈起。一位与会者透露,“现在看,辽足度过2006赛季中超联赛问题应该不大,彻底解决辽足问题,目前也非常不现实。还是继续等待,估计年底的时候该有新动向了。”(张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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