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强调辽足年内不能转让 影响联赛进行将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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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1:05 足球-劲体育 | |||||||||
特约记者青云北京报道 体育局托管陷入僵局时,肇俊哲等队员提出收购辽足股份而成为股东的建议,尽管尚未有实质性的动作,但是足协方面在谈及此事时再度强调“辽足年内不能转让”。 2005年11月21日,足协下发了新版的《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特别规定,俱乐部的转让必须在1月31日前完成。现在从时间上已经结束了转让期,同时因
另外,足协也对俱乐部“部分股权”的转让有明文规定,在《注册暂行规定》中特别说明,职业俱乐部部分转让,双方必须将有关转让的正式文本,报所属会员协会和中国足协。“一旦,转让影响了职业联赛的正常进行,足协将没收联赛分成和保证金”,现在联赛已经开始,如果辽足股份转让牵涉到比赛的正常进行,将受到严厉处罚。”这就意味着如果辽足球员采取不控股(即收购股份在50%以下),但取得球队控制权的的方法也有可能会受到处罚。 不过,足协也没有完全封死收购一事的大门,“我们目前没有收到球员的报告,如果他们上交报告的话,我们会再开会详细考虑,也不排除向体育总局汇报的可能,这个事情关键还要看总局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