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高级律师亲验涉赌证据 称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6:00 辽沈晚报

  雷雨波律师首先从法律角度解释了“赌球”的具体性质,“2005年5月,中国高法、高检联合制定颁布了《关于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这份解释中,明确把‘网络赌球’和‘操纵比赛’的行为定性为‘赌博犯罪’,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

  雷雨波律师随后进一步对 “赌博罪”作出阐述,“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对‘赌博罪’的三种行为方式进行了清晰的定义,分别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包
括网络虚拟赌场)’和‘以赌博为业’。中国足球界的地下庄家通过网络运作赌球的行为中,这三种方式全部存在。因此,可以断定,凡是参与地下庄家操纵的赌球行为的,都涉嫌触犯了‘赌博罪’,只要证据确凿,司法部门完全可以将涉案人员量刑定罪,投入狱中。”

  “账户交易清单”可证涉罪事实

  在雷雨波律师的要求下,本报将掌握在手的部分实物证据摆到其眼前接受检验,结果雷律师在检验之后十分肯定地表示:“这些都是在司法解释中最有分量的证据,属于‘铁证’一级的,它们完全可以证明那些当事者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

  本报交给雷雨波律师检验的那一部分证据,其中“某些当事人在操纵足球比赛的阶段里的个人银行账户出入交易清单等系列证据”让雷律师很感兴趣。由于提供这些证据的举报人,曾经亲身参与过这些假球的运作行为,更是给那些黑心球员汇去赌球收入的直接经手人,因此这些银行账户交易清单,都严丝合缝地对应在某些人头顶,任何当事者都无从抵赖。

  雷雨波律师指出,《辽沈晚报》有了这些实物证据在手,至少在以下两方面能够做到底气充足,“其一,在报道中指出的所有人物,都无力起诉《辽沈晚报》对其造成‘诽谤罪’或‘侵犯隐私罪’,一旦对簿公堂,银行账户交易清单可以直接将他们一举驳回;其二,如果将来司法部门真的介入此事,进行立案调查,那么这些账户交易清单就可以成为供警方破案的强有力线索!”

  公安部介入是唯一解决途径

  “由于这些赌球和假球案件,几乎每一桩都跨越省际且涉及众多人员,因此,地方公安机关很难进行立案侦查。只有公安部、高法以及高检亲自介入此事,才有可能彻底解决掉这个危害四方的大毒瘤。”雷律师如是分析着扫黑前景。

  时下正值全国有关部门重拳出击、“扫黑行动”在每个省份都如火如荼地进行时,“赌博”正是这次全国范围内的“扫黑行动”要重点攻克的一个山头。“现在看来,牵扯到金钱关系的‘黑暗势力’不单单存在于经济界,足球界里的这种赌球、假球行为,也是这次‘扫黑行动’要重点清理的对象。”雷雨波强调说,“国内的赌球网络,其终极控盘者都是境外的一些大庄家,通过赌球导致中国的大量资金流向境外。2004年,境外赌博公司有129家在中国境内组织赌球,二级赌球网多达787个,最终导致6000亿元的巨额赌资白白被吸至境外,相当于中国当年全年的旅游业总收入……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一个数字,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一份现实!从这个高度来看,打击赌球犯罪的意义已经不再局限于足球界,这绝对是应当引起全社会关注的一件大事!”

  本报特别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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