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述辽足转让幕后真相:钱是我忽悠的 但不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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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1:52 足球-劲体育 | |||||||||
3月5日晚22点48分,刚刚从郑州返回的张曙光,来到本报驻京办事处北京天坛公馆会议室,用近三个小时的时间讲述了此次辽足“转让”的全部幕后真相。他像一个苦心孤诣为孩子好的家长般表示:他愿意为辽足生存而放弃。记者袁野北京报道 托管与否与债务无关
很多人都认为辽足提出转让的主要目的就是一个单独躲避债务,其实事实上根本没有那么简单。关于辽足的债务问题,我可以明确地表示,不管辽足转让成功还是没有转让成功,或是被政府托管,原来的债务是什么样,以后都会是什么样子。可能这些债权人在感情上无法接受,但实际情况就是如此。转让成功了就不必多说了,债务与新的小虎俱乐部没有关系了,但是即使转让不成功,这些债主也仍然拿不到一分钱,而且辽足自身没有经营能力去还钱,有了钱也要先支付球队的工资、奖金,保证球队正常的比赛运转。托管了,也是同样的问题,大股东将放弃对球队的拥有权,剩下的债务老俱乐部本身也无法偿还。所以,从辽足本身来说,转让的目的绝不只是为了甩掉债务,如果仅仅为了逃债,直接让辽足解散就完了,现在根本就用不到研究托管还是主场搬迁还是政府扶植的问题。 我之所以提出转让的目的,就是希望辽宁队能够生存得更好。只有转让了,这支球队更会获得一个清清白白的空间。一、辽足原来的负面新闻太多,这都是老辽足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任何人看了辽足这些都头疼,所以辽足的经营已经没办法继续下去。二、由于辽足的大股东是外地企业,也就是在河南,这个原因造成了他既无法向辽足投入,因为他的投入不会给他在河南的企业带来任何影响。同时这个问题造成了辽宁省政府不愿给辽足提供政策,政府担心一旦给辽足政策,结果受益的是外省企业。三、才是通过辽足转让,合理、合法、合规的卸掉身上的这些债务。 可以想像的是,如果当初辽足转让成功,球队是最大的受益者,没有那些负面新闻困扰,无疑会更有利于他的经营。其次,我们通过转让把球队卖给了辽宁队的本土企业,彻底与外省的大股东失去联系,这让也有利于辽宁省政府下决心支持新辽足。 转记是我们自己放弃 辽足这次转让真正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外界都认为是辽足被债主给搅黄了。实际上并不是。真正起到阻止转让的仅仅是辽青球员家长的讨债,其他的几路债主虽然也发出了质疑声,但是按照足协行业规定的解释,他们无法构成对辽足转让的威胁。大家最后可以看看足协下发的不同意辽足转让的那份文件,足协没有给辽足定性到底不符合哪些规章条例,因为辽足完全符合转让的要求。足协的叫停文件里面全是一些模糊性的语言,如果按照规章条例来衡量,是不具备技术含量的,因为他们无法按照哪条规定来叫停辽足。 我不否认这次是辽青家长到足协的讨债直接影响到了辽足转让,因为迫于各种压力让足协领导向辽足发出最后通牒,必须还辽青的钱否则不准转让。当时辽青球员家长已经表示,只要我打个欠条就可以还钱,但是这个欠条我不能打,因为从法律的角度讲,这笔钱与辽足没有任何关系。于情、于理,辽足可以帮助他们去讨要这笔工资欠款,但是于法,辽足不能承担这个责任。 但是,比起此前我设想的辽足转让之后的前景,辽青的二百万欠款是微不足道的。如果真是还上钱,辽足还是可以转让的。但是最后,可以说是我、中国足协、辽宁体育局一起决定放弃了辽足。在这一点上,我们三方面得到了一个共同的结论:现在辽足因为转让而闹出的负面新闻比原来更严重,即使转让成功了不会收到原来预期的效果,反而会愈演愈烈,所以我们只能放弃转让。 政府接手就彻底放弃 这次转让失败,对于辽足大股东打击是巨大的。这让我们在无形之中丧失了把辽足带向一个更好的生存空间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最后决定放弃辽宁队。请注意,放弃不等于让辽宁队死掉或者解散。怎么个放弃法,这就是让省足协托管。地方足协一旦托管了辽足,大股东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也就是说我们把现在的这支辽宁队交给省足协、省体育局、辽宁省政府,大股东不再从辽宁队身上享受任何利益,当然也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从此辽宁队与辽足大股东没有任何关系,我张曙光也将离开辽足、离开辽宁。至于大股东以前的投入,包括购买辽足的股本金,就当作赔本了。因为现在大股东根本不可能通过转让再收回一些股本金,相反如果继续维持的话,只能继续增加负担,为了不继续在辽足身上亏钱,只能牺牲原来的投入,也相当于自断一臂,而不至于整个身子陷入泥潭最终无法脱身。 可能在托管的问题上,有一些人认为大股东想把债务一起甩给省足协,认为将来辽足找到新东家,大股东还会收取转让费。其实从法律意义上来讲,首先俱乐部的债务不会归省体育局,其次,大股东放弃了球队,不承担球队继续生存的责任,当然不会享有以后球队转让的受益。 如果按照原来大股东的想法,如果政府不选择托管,那么球队只有解散。但是,这对于我个人而言,是一个巨大的失败,可以说自从我2003年5月进入辽足而言,我通过个人力量解决了辽足1200多万的债务,通过我的努力辽足进了中超,没依靠大股东投一分钱,我让辽足活到现在。对于大股东、对于辽宁省而言,都是一个失败,考虑到这些综合因素。最终我在周六前往郑州和大股东重新商量了一个决策,这就是如果体育局不托管的话,我们可以先把球队拉到郑州打一年,明年再由体育局自己选择是否托管,这是一个缓冲。如果这个建议体育局不同意,我们希望辽宁省政府给帮助找个冠名,让辽足勉强活下去。我想在托管、主场搬迁、帮助找赞助这三方面,应该可以保证辽足不死。 钱是我忽悠的,但这不违法 我没有说过大股东或者是我本人为辽足投入了一个亿,这是媒体写错了。应该是自从辽足目前的大股东03年底进入辽足后,总共在辽足身上花了一个亿。当年曹国俊留下的债务就有银行欠贷款2200万,现在还剩下不到900万。还掉2002年以前欠的税款550万、2002年拖欠球队的工资奖金760万、2003年的工资奖金2500万、返三元欠款600万、辽青当年的冲甲B奖金190万、泰瑞克合同纠纷100万,这些加在一起总共就有近6000万的价格。再加辽宁队在2004、2005赛季的每个赛季各2000万的投入以及足校、梯队上的投入,至少从我到了到了辽足当上这个当家人之后已经花了一个亿的费用。至少这一个亿怎么来的,外界说我张曙光忽悠来的也好,说我是卖队员来的也好,但至少都不违法的,确实是我自己搞来的这一个亿。 有人说之前辽足转让过,这是错误的。辽足一直是1995年在沈阳市工商局注册的那个俱乐部。我们在2003年底转让的是大股东的股权,大股东由嘉华集团变成了一家珠海的公司。至于这个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否与张海有关,我从来没有承认过,但是也没有否认过。而到了2004年8月份,辽足大股东再次发生了变化,一家主要以做高速公路为主的河南企业花3800万从珠海公司那里购买了股份,成为辽足的大股东。这家河南企业的资金来源,我可以保证与张海没有任何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