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丰解释两大悬疑问题 谭望嵩事件向实德倾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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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35 半岛晨报 | |||||||||
关于“谭望嵩事件”,焦点问题有两个:第一,足协文件中称冠城球员转会要“充分尊重球员个人意愿”;第二,谭望嵩没有在转会到实德的手续上签字。林乐丰昨天在俱乐部商务发布会上对这两个悬疑逐一进行了解释,实德对拥有谭望嵩有十足把握。 关于个人意愿
是“充分尊重”而不是“必须尊重” 针对足协文件中“冠城球员转会要充分尊重球员个人意愿”这句话,林乐丰说:“很多人都认为,这个‘充分尊重球员个人意愿’是必须征得球员个人同意才能转会。但是我们认为,这句话的意义要远大于这种观点,我们充分告知一名球员转会到了一个俱乐部,充分就转会与球员进行沟通,不再暗地里做文章,这就是充分尊重了球员个人意愿。” “如果说中国足协在文件中的这句话是表明‘必须尊重球员个人意愿’,我们就没什么好说的,球员想去哪里都行。但文件中没有说‘必须’,而是‘充分’。中国足协也肯定不是要我们必须尊重球员个人意愿,因为如果中国足协这么认为,那么在文件中直接写出‘必须尊重’就可以了。”林乐丰说道,“另外,中国足协的转会条款中也没有‘转会要充分尊重球员个人意愿’的说法。而且,我们也没有让谭望嵩去一些快倒闭的俱乐部,而是来到了冠军队,这也是考虑到了球员的发展和未来。” 关于转会手续 球员转会不需要个人签字 对于谭望嵩没有在自己从冠城转会到实德的转会手续上签字的问题,林乐丰认为谁这么想谁就不懂规则,并拿出了中国足协的转会章程,读了其中相关的24条和25条。 “在中国足协制度中,球员转会不需要球员个人签字,只要两家俱乐部或者当地足协同意,俱乐部就可以完成转会并上报中国足协。而且,也从来没有中国足协进行批复的说法。”林乐丰说道,“所以,我们是按照足协的规定,完成了谭望嵩的转会手续,手续上有我们俱乐部的签字和四川省足协秘书长的签字,并且我们都上报给了中国足协。” 林乐丰已经将实德俱乐部针对“谭望嵩事件”的意见传真到了中国足协,“我相信中国足协会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此事。另外,我可以保证,谭望嵩回到实德队后,我们会对他一视同仁。我们要允许年轻队员犯错误。”首席记者迟凤利 本新闻为半岛晨报独家提供给新浪网,其他网站如需转载、改编,需与新浪网直接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