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暂不同意辽足转让 如转让将失去中超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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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9:04 新浪体育 | |||||||||
2月28日北京消息,上周六本是足协对辽足提出转让申请后进行公示的最后一天,原本这对外公示只不过例行公事,通常在公示期内根本无人异议。但是辽足却打破这一先例由于辽足存在的债务问题过多,社会影响过大,足协将不同意辽足的转让申请。今天,足协正式发文对外宣布这个决定,具体如下: 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员会在2006年1月28日发出关于你俱乐部申请进行球队产权转让的公示后,足球界内外多家单位及个人对此提出异议,且均涉及与你俱乐部的债权债务纠纷。其中,有些纠纷已经进入法院审理程序,有些已经法院裁决进入执行程序,有些已由法院冻结你俱乐部的部分资产并通知我们予以“注意”。 上述事态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为了对辽宁足球俱乐部负责,对中超联赛的声誉及健康发展负责,也为了对社会负责,现决定: 一、暂不同意你俱乐部转让球队产权。如进行转让,该球队将失去参加中超联赛的资格。 二、在2006年中超赛季结束之前,不再受理你俱乐部转让产权事宜。 特此通知。
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
秘书长:郎效农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 中超足球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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