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特官司旧案重提 申花不满100玩罚款坚决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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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4:11 中国足球报 | |||||||||
日前,国际体育法庭的一纸判决书传至上海申花俱乐部,判决申花向前外援佩特科维奇支付违约金等款项大约100万美元。申花俱乐部老总吴冀南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申花不服判决,已经提出上诉。 据悉,在国际体育法庭下发判决书后的30天内,申花可以就此判决进行上诉。目前,申花已经将上诉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到了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也已
申花与佩特的官司已经打了多年,双方的分歧在于如何计算出场率。2004年3月,申花与效力了一个赛季的佩特解除了合同,理由是他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70%的出场率。佩特坚持认为国际足联直到5月份才认可了他转会申花的合同,并给予了参赛资格,因此从5月份计算,他达到了合同约定的出场率,出场率为81%。而申花坚持应该从2003年3月中超联赛开赛算起。 在申花解除了同佩特的合同之后,不服气的佩特及其经纪人就将申花告到了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要求国际足联判决申花违反合同,并支付违约金100万美元。然而,国际足联并没有支持佩特一方,判决申花胜诉。职业生涯中已经打了很多场官司的佩特再次上诉,请求国际体育法庭裁决此事,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之后,国际体育法庭作出了一个同国际足联相反的判决,判决佩特胜诉。 接到国际体育法庭的判决书后,申花已经作出了上诉的决定。当被问及是否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时,吴冀南说:“如果能够庭外和解,我们也欢迎,这样可以使这场马拉松式的官司早点结束,不过现在这个时候佩特不一定会接受这种方案。”据悉,申花已经聘请了国外有经验的律师应对这场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