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花遭遇百万美金罚单 吴冀南: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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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3:45 新闻午报 | |||||||||
吴冀南:争取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申花专心备战新赛季的火热气氛,被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一纸判罚书打破:被告上海申花俱乐部向原告佩特科维奇赔偿违约金100万美金,尽快执行。白纸黑字措辞强硬。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申花总经理吴冀南,吴冀南的回答非常明确,“申花将通过法律途径上诉,争取将赔偿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应对 30天内上诉 “这个事情应该说不是新闻,前前后后已经两年多了。”对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判罚书,吴冀南并不觉得突然。“这个官司一直从国际足联打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我们一直都在关注,听证会是两个星期前进行的,上周作出了判决。”吴冀南告诉记者,申花在欧洲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现在正在积极寻求上诉,“据我们所知,这个判罚还是存在一定的上诉可能的,上诉期为30天。”100万美金不是一个小数目,吴冀南表示申花将尽全力保护国有资产,减少流失。 影响 不拿球队预算交罚款 申花新赛季争冠降薪两手抓的方针众所周知,并且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力争将新赛季成本控制在7000万之内,为此,申花在和如李玮峰、刘云飞以及外援前锋的引进谈判上,都采取长时间谈判换取最低成交价的策略。但是现在却突然要交100万美金,问题随之而来,申花会不会牺牲球队预算来交罚款?对此,吴冀南昨天给予否定地回答,“不管最终结果如何,这不会影响申花新赛季的任何计划。” “申花已经建立起比较规范的财务体系,且不说现在还在上诉,即便是真罚款100万美金,也与球队新赛季的预算无关。” 教训 严格审核外援合同 申花被勒令向外援赔款之类的事件,在中国足坛并不鲜见,近两年更是呈上升趋势,从辽宁到金德再到深圳,因为与外援和外教签订合同时的疏忽,导致连吃多次哑巴亏。这次轮到足球圈内公认操作最规范、花钱最精明的申花,吴冀南昨天表示,这个事情对申花是个教训,对以后引进外援或者外教是面镜子。 “其实从佩特事件之后,申花这两个赛季在引进外援时,就非常注意这一类涉外合同的规范性,以及对我们俱乐部利益的保护。这不仅对申花,对整个中国足球都是一个代价巨大的教训。”对2005年1月21日出任申花第三任总经理的吴冀南来说,佩特事件虽然与其没有任何关联,但他仍然觉得这对俱乐部和他个人都敲响了警钟。 链接 佩特事件回放 2003年3月8日,顶着“曾加盟皇马和巴西达伽马俱乐部”的双重光环,塞黑球星佩特科维奇申花与签订3年工作合同,年薪100万美金。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注明“球员与俱乐部续签下一年合同的前提是该球员必须在前一个赛季为球队打满70%以上的比赛”。 2004年初,申花宣布与佩特解约,并且因为佩特2003赛季出场率不足70%为由,拒付其后两年的年薪。佩特认为自己的出场率为81%。双方的分歧主要在合同的开始日期上:申花认为合同3月签订所以自然应该从3月开始计算;佩特则认为自己直到5月才获得理清和原东家的官司,国际足联才认可佩特转会申花并给予参赛资格,所以上场率应该是从5月份以后计算。佩特及其经纪人由此上诉国际足联,要求FI-FA判决申花违反合同,并支付违约金100万美金。上诉被国际足联驳回后,2005年,佩特又诉诸更高一级的国际体育法庭。 2005年11月2日,申花在广州状告佩特的经纪人温嘉庆及其经纪人公司,理由是温嘉庆私吞申花让其交给巴西达迦马俱乐部的佩特转会费20万美金。温嘉庆则认为这20万美金是经纪人的报酬。 2006年2月,经过一年多的审理程序,国际体育法庭认为佩特出具的证据更具效力,因此判决申花俱乐部支付违约金等超过百万美金。 -本报记者|程绩|文 立场 东郭先生和兰博 -唧唧 申花是东郭先生?是的,当精明的申花遭遇更加精明的佩特,就像中国男足遭遇巴西,在足球领域,你不得不承认,国内领先水平和世界领先水平的差距,永远像胡戈碰到陈凯歌,不服输不行。无论场上场下,无论耍足球还是耍手段。 2003年,申花将在巴西与俱乐部闹翻踢不上球的佩特,以年薪百万美金的天价引进到中国,后来巴西达迦马俱乐部又质疑起佩特的自由身,向国际足联起诉不让佩特比赛。无奈之下,申花又莫名其妙地支付了20万美金转会费。申花的牺牲换来了佩特的上场,但一年之后,佩特就将申花告上国际足联。这岂不就是《东郭先生》的翻版? 申花的确是东郭先生,但佩特却不是狼,而且兰博(佩特外号)还是所有职业球员的典范。职业足球,球员在场下保护自己利益和在场上进球一样重要。球员如此,俱乐部也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