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公布推选裁判原则 争议名哨将遭俱乐部封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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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8:07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2月16日,中国足协正式发布中超字(2006)09号、中甲字(2006)04号有关投票推选2006年度中超中甲联赛裁判的通知,(点击查看详细内容),新赛季执法中超、中甲联赛的所有裁判员都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各参赛俱乐部投票推荐两大程序才能出现在联赛的赛场上。 足协在此次通知中还明确了2006中超联赛裁判组裁判员的数量为56名,其中主裁判
当然,中国足协此番在裁判问题上做出巨大改革绝不仅仅是为了让更多的裁判出现在中超赛场。在“假球”、“黑哨”成为中国足球的主旋律之后,中国足协面临的最棘手问题就是如何应对媒体、公众甚至俱乐部对黑哨的炮轰。龚建平事件发生后,中国足球裁判的公信度已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即使在某一场比赛中出现正常的技术失误,裁判在赛后也经常会成为球员、俱乐部、媒体指责的焦点,当这种不正常的局面已经逐渐转化成为一种习惯,中国足协官员们不可能再认识不到性质的严重性,大刀阔斧的改革也就势在必行。 因此,让各家俱乐部投票选择有资格执法中超、中甲的裁判员无疑是现阶段最能避免矛盾的方法,此举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同时,也最大限度的避免了足球圈内盛传某某裁判专门跟某某俱乐部过不去的现象。 根据以往的习惯,刚刚与裁判发生过冲突的球队,在接下来的一个赛季里裁委会在选派裁判时大多要回避一下,以避免把这些裁判送进雷区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就像当年 “导演”了高原风波(云南红塔与上海国际比赛中因为点球的改判造成比赛中断23分钟)的李玉红在很长时间没有执法过上海国际队比赛一样,杨志强获得执法实德队比赛的机会也不会多,周伟新想裁北京国安队的比赛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尽管如此,但俱乐部自身并没有决定裁判的任何权利,新的争议仍然不断出现。所以,足协本次通知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为便于俱乐部选择,保证候选人的总体能力水平,根据目前我国裁判员的整体水平情况,经研究决定提供给俱乐部投票的候选人数比例为1比1.3,即中超主裁判和助理裁判各36人;中甲主裁判和助理裁判各65人。第二条第6款同时规定,中国足协中超委员会、中甲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将对选票进行统计,根据得票数量的多少来确定最后名单。虽然俱乐部投票并不能决定联赛所有裁判的执法资格,但起码能够选出他们所认为执法比较公正的裁判来参与联赛的执法,也就是说,俱乐部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比赛不受场外因素的干扰,让更多自己信任的裁判执法中国最高水平的联赛。 因此,诸如谭海、黄俊杰、周伟新、杨志强、陈红辉、李玉红等最近两个赛季饱受争议和指责的一批名哨很可能直接被各家俱乐部直接“封杀”,新赛季的中超中甲赛场极有可能出现大批陌生的裁判。当然,这样的规定也不能完全排除一些私下交易和关系户的出现,但由于俱乐部掌握了充分的主动权,所以出现这种可能性的机率也随之被降到了最低。 附:中超2005赛季45人裁判完全名单 陆 俊、孙葆洁、徐 航、刘铁军、苏继革、黄烨军、刘 佳、黄俊杰、陶然成、郭玉平、娄祥葆、瞿亚强、李玉红、王 津、穆宇欣、万大雪、胡燕明、张 雷、李 兵、王景东、王学庆、于 铎、张丰年、姚 庆、朱宏庆、陈宝文、周德铨、陈国强、刘庆伟、何志彪、周伟新、陈红辉、李志中、郑炜祥、赵 亮、龚建亭、韩 伟、李东楠、杨志强、牛锦山、刘 刚、韩希文、谭 海、冯文强、阿拉木斯 (蒙托里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