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吸毒并不构成犯罪 刘建生事件引发多方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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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1:22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亮) 原辽足球员刘建生涉毒一事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昨天,当记者就此事对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玉胜进行采访时,他正在家中上网浏览事件的相关新闻。 对于刘建生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韩玉胜表示,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只是吸毒的话就不算犯罪,“在中国的刑法里没有规定吸毒是犯罪,因此就不会判刑,在我国对
韩玉胜表示,如果刘建生参与贩毒或者引诱他人吸毒就会触犯刑法,“如果是贩毒的话就肯定要判刑,严重的话就是死刑。如果是引诱、教唆或者欺骗他人吸毒的话也会被判刑,视严重性分别会被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都会处以罚金。” 在沈阳警方拘捕刘建生时还抓获了一名持枪犯,这是否会影响到对刘建生的判罚?韩玉胜表示:“这要看刘建生是否认识这名持枪犯并是否知道他持有枪械,刘建生本人参与没参与持有枪械,在他知道的情况下有没有向警方举报。上述三种情况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在我国,私人持有枪械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