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足旧债主叫停转让 三元已将法院判决书上交足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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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0:49 足球-劲体育 | |||||||||
记者袁野报道 中国足协“只有法院介入才能阻止辽足转让”的表态言犹在耳,辽足旧日债主三元公司就把两份法院判决书上交到了足协。随判决书上交的还有三元方面的意见书,该公司认为“辽足的转让侵害了他们债权人的利益,要求中国足协制止辽足转让,并且取消其参加联赛的资格”。 由于辽足在与三元公司的官司中败北,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要求辽足赔付三元公司20
三元方面认为此次转让损害了三元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利益。三元公司有关人士对记者说:“在尚未偿还债务的前提下,辽足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此次转让的部分产权是无权处理的,作为主管部门的足协也应该根据法律规定作出不予批准转让的决定。”根据三元公司有关人士的说法,如果辽足仍然坚持进行转让相关工作,他们不排除请求法院执行部门介入的可能。 尽管三元公司理直气壮,但辽足方面并不认可他们的说法。张曙光们认为当初三元与辽足签署的合同当中包含霸王条款,而且辽足随后曾经与三元公司达成协议,辽足回归辽宁后依然给三元打场地广告以此低偿三元公司的赔偿费用,因此辽足方面已经在与三元合作合同的履行地鞍山当地法院起诉北京三元,要求三元支付场地广告费。张曙光明确告诉记者,三元方面的质疑不会影响辽足的转让。他说:“我们还要反诉三元违约。” 但据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即便辽足完成转让,辽足跟三元之间的旧债也可能会危及到老辽足参加乙级联赛的资格。足协内部人士表示:“如果辽足把球员教练的工资奖金全部结清,那么转让过程就没有原则性问题,但前提是没有法律程序介入此事。” 辽足方面现在真正担心的是老辽足能否获得乙级联赛参赛资格,因为球队完成转让之后,老辽足俱乐部将背负两千多万元的沉重债务。按照足协制订的《乙级俱乐部准入标准》,俱乐部必须拥有300万以上的所有者权益,更重要的是必须具有“清偿亏损的能力”。显然,对于老辽足这个空壳而言,要偿还2000多万的债务几乎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