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足向追债者放出口风 再闹下去大不了就申请破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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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0:42 足球-劲体育 | |||||||||
记者袁野报道 债主又闹起来了,不过,辽足方面根本不为所动。“你知道为了能够运作这次成功转让辽足用了多长时间吗?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只是一次空头转让,只要把一些形式上的东西转变一下就可以了,但是为什么用了这么长时间?因为老张(张曙光)足足用了两个半月的时间来公关足协,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都已经有了应付方法,除非出现重大意外,否则辽足转让一事不会中止,新赛季辽小虎的形象肯定出现在中超赛场上。”12日,一位辽足内部人士如是向记者表示。
关于这次球队的转让,辽足俱乐部事先做好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执行董事张曙光更是设想好能够出现的全部困难,这位法学博士更是从法律角度研究了所有相关条例,以防止出现影响辽足转让的疏漏。在完成了自身的准备材料之后,辽足花费了相当大的精力用来公关足协。三个月之前,张曙光找到联赛部主任郎效农提出转让,足协并不同意,因为担心辽足再次转让到与实德或者某个俱乐部有关联关系的老板手里。关于这一点,张曙光用大量的时间与材料来证明辽足没有并入任何派系的可能,到最后为了说服足协,他亮出了自己的底牌:“辽足的问题是,除了目前的大股东之外,根本没有人愿意接手,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过去的曹国俊时期遗留下的历史原因,也就是当年的各种债务都已经压得现在辽宁队没有了任何喘息的空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辽足大股东才想出了转让一线队的无奈之举。否则,以辽足现在这种连俱乐部的账号都被查封了的状况,最后只能是又一支中超球队突然死亡。” 在与足协长达两个多月的交涉之中,张曙光反复保证,辽足转让绝对符合中超联赛章程中的全部规定,绝不拖欠球员工资、绝不会有任何关联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足协最后以一种不置可否的态度与张曙光达成一项“君子协定”,在不违反足协规定的情况下,只要没有司法部门干涉,足协就如期同意辽足转让。 正因为如此,面对三元向足协部门发出的“叫停公函”,还有众多辽青家长准备再次到足协讨个说法的这些声音,辽足执行董事张曙光再次表示:“按照中国足协的行业规定,辽足转让没有任何问题。其次,由于辽足俱乐部的特殊性质,不仅股东有省体院,平时的重大事情更是受政府部门管理,这次转让得到辽宁省有关政府机构的批准,也是合法的。第三,辽足从来没有说过要扔下原来的债务不管,俱乐部没有破产,还会继续承担原来的债务,仅仅是转让自己的一项产品也就是球队,完全是合理的。按照正常的企业转让产品行为来说,法院不会因为债权人的质疑就禁止债务人的一切活动,因为债务人的主体还是存在,他就可以继续承担法律责任,现在辽足还继续存在,还有法人承担责任,而且还有省体院担任二股东,像三元这些人有问题还可以继续找辽足股东。” 如果最后真的出现了“重大意外”,也就是法院真的向足协提出终止辽足转让怎么办。对此,辽足内部也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据悉,正在公示期内苦苦煎熬的辽足已经向追债者放出口风:希望大家都不要把事情闹得不可收拾,如果最后辽足申请俱乐部破产,球队仍然由政府托管,也就是由辽宁体育局管理辽宁队参加中超,原来欠的债务谁都拿不走一分钱,“这样就是鱼死网破,对谁都没有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