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足要步川足解散后尘? 负债累累乙级资格都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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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6:20 东方体育日报 | |||||||||
针对辽足转让和三元“状告”事宜,足协方面态度非常明确:审慎处理辽足转让事宜,所有工作都要依法行政。与此同时,种种迹象表明,即便辽足完成转让,那么背负重债的老辽足壳也无法获得乙级联赛资格,很有可能面临解散处境。 对于辽足转让一事,即便是辽宁省足协,也并非完全支持,而是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在辽足申报转让之后,辽宁当地足协迅速感到此事干系重大,不敢擅自决定,他们在第一
足协人士表示:“在中国足协的管理范围和权限之内,如果球员教练的工资奖金全部结清,那么转让过程就没有原则性问题,但前提是没有法律程序介入此事。”足协方面特别强调的是“依法行政”四个字,“我们肯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执行办理,一旦法院方面有相应的介入,我们就要遵守执行。比如当年在陕西国力清盘的过程中,陕西法院方面就专门发来公文,要求我们履行告知义务,一旦国力有财务进行,就要通知陕西法院方面,那我们肯定照章执行。”对于此次三元“状告”一事,足协人士也以此为例,强调要“依法行政”。 另据了解,一旦辽足把优良资源全部转移到辽小虎壳中,那么老的辽足俱乐部将背负两千多万元的沉重债务,“这样一家债务沉重、形象不佳的俱乐部也很难获得参加乙级联赛的资格。”按照原来的计划,辽足资产剥离之后,背负债务的辽足俱乐部计划参加乙级联赛,重新获得运作空间。但是按照足协制订的《乙级俱乐部准入标准》,俱乐部必须拥有300万以上的所有者权益,更重要的是必须具有“清偿亏损的能力”。足协人士分析,按照辽足目前情况和现行标准,“他们很难获得乙级资格,别说中国足协,辽宁足协恐怕都很难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