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足球比赛记者采访证(全国通用)申报办法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2:25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各新闻媒体: 2006年全国足球各类比赛即将开始,根据《全国足球比赛新闻采访规定》之有关规定和2006年各类足球比赛的情况,中国足协新闻办经过研究,现将2006年全国足球比赛新闻记者采访证件(全国通用)制作办法通报如下:
一、全国足球比赛采访证(全国通用)适用于中国足协主办的所有国内足球比赛,包括中超联赛、中甲联赛、足协杯赛、乙级联赛、女超联赛等,但不包括中国足协主办和承办的所有国际赛事和活动。 二、采访证件分为文字记者证、摄影记者证和主播电视台证三种。证件使用有效期为一年(从2006年3月至2007年2月)。 三、由新闻委员会常委会根据中超、中甲各赛区新闻媒体的具体情况,将采访名额分配给联赛各赛区; 四、赛区新闻部根据赛区媒体性质、影响以及申请报名情况,将采访名额分配给各媒体。记者在报名时,需填妥中国足协下发的报名表格(见附件),并附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一并上报所在赛区新闻部。 五、各赛区新闻部在名额分配确定以后,统一汇总名单,名单上报公安部和中国足协新闻办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赛区新闻部按规定将报名记者的有关资讯分类整理,并将制证所需资料送公安部制证中心制证。 六、证件做好后,制证中心将证件送达各赛区,由赛区新闻部分发给记者本人使用; 七、中央级媒体和没有中超、中甲联赛赛区的地方媒体统一在北京赛区申请办理采访证件。 八、电视记者可以按规定先报名。非转播台电视记者所在媒体在购买比赛电视报道权后,将有关协议复印件报所在赛区,由所在赛区视工作需要给予一定数量的采访证件(全国通用采访证)。主播台将电视转播协议复印件上报所在赛区后,由赛区视工作需要给予一定数量的全国采访证,转播人员所需的证件由赛区负责制证(仅限本赛区使用)。 九、未购买中超、中甲报道权的电视记者,不能获得全国通用采访证。在采访其他国内赛事时,由赛事组委会视其需要给予一定数量的该项赛事临时采访证(仅限该次比赛使用)。 十、获得采访证件的记者,在其媒体报道中应正确使用中国足协上述各类比赛的准确全称。 十一、凡获得采访证的记者在采访中必须遵守《全国足球比赛新闻采访规定》的有关要求,服从赛区的有关安排。对违反规定、影响和干扰比赛和赛区工作的记者,中国足协将不欢迎其继续采访并将收回其采访证件。希望我们互相协作,共同做好各项比赛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十二、记者申报采访证件无需缴纳费用,证件制作成本费由中国足协承担。 十三、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 2月18日。 二零零六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