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离去泰达将会连锁反应 合同成为无法回避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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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9:39 《球迷》报 | |||||||||
于光选择退役,有着多方面的考虑,但除了家庭原因之外,与俱乐部在合同谈判中分歧过大也是重要原因。因此在现在这个时候,合同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 去年年底在于光提出退役要求后,俱乐部曾经坚决挽留,尽管俱乐部清楚他产生退役想法更大程度是考虑到家庭,而并非源于待遇问题,但当时还是向于光表示,“你是天津队中一名重要球员,即便不能打上主力,也仍是主力替补,甚至哪怕不上场也可以在场下起
两个月后,当于光与俱乐部开始新合同谈判后,发现对方给出的工资数额比去年下降了五分之二,而且同样需要执行成绩与出场时间的附加条款。据了解,仅以基本工资而言,于光的收入在全队中只能排在8名以外。这样的条件无论与俱乐部当初的承诺,还是于光对于球队的贡献而言,显然都有巨大落差。 俱乐部有官员在于光离队后分析认为,即使于光不采取任何极端方式,只是平心静气地谈判,俱乐部完全可以做出让步,给予于光与去年基本持平或者稍低一些的基本工资,而且不必考虑任何附加条款。于光自己并非不清楚这点,他当然比任何人都了解俱乐部和自己,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在这份合同让于光认为自己并没有被充分重视起来。极力挽留于光说明俱乐部和球队认为他还有“剩余价值”,但在提供给他的合同中却体现不出相应的价值。 公平而言,于光并不是一个对钱非常较真的人,这与他的性格以及他的家庭背景有着很大关系。他在以往进行合同谈判时总是自己先挑明一个数字,“别人拿多少我不管,就算其他队里有人拿800万也不关我的事,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这样的价值,但我说的这个数,我认为自己值。” 其实现在真正矛盾的是俱乐部,于光的离开让俱乐部意识到谈判工作的难度远大于预期,球队中有不少队员与于光情况类似,即便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会选择退役,但接受了新合同也不意味着心态会平和。 俱乐部同样有着很多苦衷,引进以时间为标尺的初衷是强化竞争机制,但也正是因为条款设计过细导致实际操作难度过大,初衷与实际效果、预期设想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一方面俱乐部认为企业化管理必须引入制度化、条款化合约,但在谈判中根据队员情况不同也在进行随意的调整,最终结果就是不仅需要承认“管理中没有绝对公平”,而且也违背了推出新合同的初衷。此外有球员抱怨说俱乐部没有在去年挂牌前通知新合同办法,否则如果自己不接受完全可以申请转会,事实上俱乐部在团泊洼集训时的确曾经开会通报过,只是并未详尽解释清楚。 所有人都在说“佩服于光,也理解于光”,但在目前形势下领导层已是骑虎难下,是继续坚持这种合同方案,还是临时调整?现在没有人下结论,因此球队合同谈判也已暂时停摆。 于光的离开犹如引发一场地震,此后将是难以预料的连锁反应:老队员如何面对自己的合同;年轻队员中尽管有人得到涨薪,但他们同样也会想一个问题———我也会有老的一天,也会有踢不动的一天。 没有人知道此事会如何收场,但可以想象到最可怕是:一排手雷串连起来,第一颗已然炸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