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绝不出川 招商通告竟暗存协议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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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11:08 体坛周报 | |||||||||
记者王军成都报道 为了阻止球队出川,四川省足协把“约法三章”写入了冠城转让的招商通告里。 在四川冠城俱乐部转让的新闻材料中,有一段文字犹为引人注意——“对于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的转让,四川省足球协会希望立足全国招商,省内企业优先,按当年全兴足球俱乐部转让时的有关协议精神进行。”这是当年徐明购买四川全兴时,与四川省足协达成的
实际上,在拟定四川冠城转让材料时,省足协和四川冠城一直存在分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写不写入“徐三条”。四川冠城方面当然不希望出现这样的字眼,因为一旦加入这三个限制条款,那么买家的范围将大大缩小。但是省足协的态度却十分坚决,这是球队转让的大原则,必须坚持不出川!省足协将第一稿传给冠城后,后者马上对该点提出异议,随后双方一直在此问题上争执不下。最终采取了一个妥协办法,在文中不直接提不能出川的问题,而是用一个全兴转让协议精神替代。而在8日的发布会上,冠城方面对“徐三条”讳莫如深,省足协代表则大谈特谈。 实德的做派一向非常强硬,很少为别人改变自己,此次徐明能够作出让步,同意加入“全兴协议精神”的字样,说明实德迫切希望球队转让成功,不希望再背上川足的包袱。而要想转让顺利就需要省足协的协助,也需要四川体育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因此大连人不情愿地作出一点让步。不过让步并不代表着放弃主动权,转让的真正主导权依然在实德手中。虽然外界一直传闻,吕锋将成为俱乐部的全权谈判代表,但在8日的会议上对此事却丝毫没有涉及。显然,真正的谈判还是由实德嫡系来完成,吕锋最多充当一个联络人的角色。 如果有四川企业出来接手四川冠城,自然是皆大欢喜。但一旦买家是外地企业,那么球队是遵从市场规律迁出四川?还是遵循当年徐明签订的一纸文书?这其中的变数谁也无法预知。一位参与当年转让的足协官员表示,“虽然存在这么一个协议,但它仅仅起道义上的作用,从法律角度来说,该条款并没有约束力。如果球队真被转让到外省,这个协议届时可能会成了一纸空文。”值得注意的是,徐明在接受采访时一直强调,他们这次一定会成功地将冠城转让出去,但对留川问题却始终没有涉及。对于“重利轻离别”的商人来说,在利益面前,这个“徐三条”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呢? |